美国乡村版罗密欧与朱丽叶

2019-09-19 15:10
北京

堡仔 译言

一见倾心,几乎是所有爱情的开端。但一见倾心的如果是仇敌的女儿,这份情爱就过于沉重而难以消受。所以罗姆只能遥遥地注视他心爱的女孩。

面对家族的争端,面对与仇敌的搏杀,这份情爱带给他的几乎全是厄运和毁灭。他能将爱情的傻瓜做到底?还是回归于父辈的争端仇杀?而她又是如何在情和仇之间妙手寰转,被动承受?

两个世仇家族发生的爱情故事,是否会发展成为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悲剧?

作品简介

源于阿帕拉契亚山脉的坎伯兰河向东南流入田纳西,又北上迂回肯塔基境内。在肯塔基与北卡相交的山陵地带,有着世仇的斯特森和李瓦伦家族在坎伯兰河隔岸而居。两岸居民也因此选择派别。

当斯特森家的鲁夫从西部回归之后,坎伯兰河的两岸顿时聚集了骇人的阴霾,因为这意味着斯特森和李瓦伦家的又一轮世仇争端即将开始。流言四处泛滥,两个家族各自备战,在坎伯兰河的两岸几乎能听到磨刀霍霍的声响,气氛格外紧张。

但斯特森家族的罗姆有一天认识了李瓦伦家的玛莎,故事从此开始了戏剧性的转变,但罗姆能改变两家的世仇血恨,能得到他向往的爱情吗?

面对情爱和仇恨,爱人与仇敌,血性男儿罗姆有着怎样的心情和经历?怎样的茫然与困惑?怎样的痴情和犹豫?这是小约翰·福克斯的一部短篇作品,书中有着洞察入微的景致、心理描写;栩栩如生的格斗、枪战,追击段落。这本书与他后来创作的《孤松之踪》(The Trail of Lonesome Pine) 一脉相承,成为家族情仇两部曲。其中《孤松之踪》被搬上荧幕五次。1936年的版本获得了奥斯卡奖提名,并在威尼斯国际电影节上获奖。

作者简介

小约翰·福克斯出生于美国肯塔基州,他18岁高中毕业后进入哈佛大学学习英文。22岁毕业后进入报业成为一名杂志作家。他非常关注肯塔基普通山地人的生活和教育,深入其中,并敏锐地发掘出了情仇题材的小说。

精彩段落

就在年轻的斯特森站立的地方,山脉沿着坎伯兰河的两岸疾行,相对而立,高低起伏,两座山峰带着同样的冲动,拔地而起。而在接近河岸的一面,它们骤然削立,顶起高耸的峰冠,好像是什么手在最后一刻用蛮力将它们分开,并以河水的穿越来使之处于平静。现在,峭壁的缝隙透着挫败的激情,而冷杉带着忧郁,这所有的景象默合了人类对彼此存在的仇恨。

没人知道世仇究竟始于何时,而起始的缘由早就被人遗忘。两个家族在很久以前作为朋友从弗吉尼亚一起过来,却作为敌人在此地居住了半个世纪之久。他们在内战之前就抱有敌意,但直到那时,还没有什么血仇。李瓦伦家族站在北方联盟一边,和全世界的山地人一样,他们讨厌变化。斯特森家族拥有一些奴隶,所以为了保留奴隶而战。即便在和平无战期间,两家既是邻居也是敌人。战争让他们拥有了武器,从而带回远祖对生命的鄙视;他们承传了前辈无法无天的传统,因此封建祖上所用的相互保护就成为非常必要的手段。

个人之间的仇恨取代了对死亡的畏惧,所以两家的争战一直持续。斯特森家族有着良好的盎格鲁-撒克逊血统,他们占据着山谷的土地;而李瓦伦家族保持着店铺并且做“月光”酒(一种私酿酒);而欠债人及其亲属,佃户及其家人,加上两边的幸存者各自跟随自己的头领,逐渐在河畔两岸安家落户。而在战斗的期间,坎伯兰河就成为两岸居民生死之间的分界线。这就是所谓封建领土主义的返潮。

两个家族各自安家在一边的顶峰;斯特森家族,在雷霆丘一方烧烙的头像下面;而李瓦伦家,在狼头峰一片林子边的低矮之处。从阳台上看过去,对方木屋的烟囱和屋檐都依稀可见。第一道光照亮了斯特森的家,而最后一道光,必来到李瓦伦家的木屋。所以,当有些时候一方没有看见日出或日落的时候,一个诅咒即上心头,因为他的眼睛总是盯着敌人的家。

多年来也曾有过和平。那是罗姆的父亲死于埋伏之后,他们在法院广场的战斗迫使了和平。那次私战后,两家只有四个男人幸存下来--老贾斯泊和年轻的贾斯泊,男孩罗姆和他的叔叔鲁夫·斯特森。鲁夫后来逃往西部,三年都杳无音讯,斯特森家族全无帮补。仇恨在罗姆母亲的心底烧灼,并且在她严峻的脸上刻下苍老的痕迹,她耐心等待着报仇雪恨的那一天。两家的女人,或失去丈夫和情人,仇恨也同样潜伏在心底。亲朋好友们都无能无力,只是在相遇时传递着观望的眼神。的确,只需要一点点,就可以把和平转化为战争,而奇怪的是,和平居然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而现在,麻烦又近在咫尺。

鲁夫·斯特森终于回来了,几个月以来,他在河上游五哩的哈兹兰县府安安静静地开了一家店铺,那儿有一个叫“麻烦岔”的深溪注入坎伯兰河——也可以说,此地是各个派别视作中立的地方,但在关键时刻也会成为战斗的场所。老贾斯泊的店铺在小镇上的另一头,众所周知这个老家伙从不容忍竞争。在上次的和平期间,他已经为了此事让三个男人离开了哈兹兰,每个人都明白第四个必须是自己走开或者来一场殴斗。鲁夫·斯特森已经收到了警告,天黑以后不要出门。他的妻子有几次还是发现了马路对面树荫下躲藏的阴影。一种惊慌的预感波及了坎伯兰河两岸的居民。

两个星期过去后,法庭开始庭审。罗姆要去哈兹兰,孱弱的老斯特森母亲一瘸一拐地穿过厨房来到阳台,身后拖着一把来福长枪。罗姆通常不带枪去,但当母亲沉默地把枪递给他的时候,他就拿了过来。

男孩艾瑟姆不太舒服,罗姆早先叫他出去骑马消遣。但这个小家伙已经动身去了老盖比·班奇的磨坊做工。罗姆只好在早晨的迷雾和露水中独自骑马下了雷霆丘。太阳冉冉升起,照遍了弗吉尼亚小镇,山脚渐渐沐浴在蓝天和波光映衬的烈日之中。穿过黑山的山谷,一条小路直达山下。阳光刺破晨雾,在他眼前散发着无数的辉芒,并透过树杈和枝叶的缝隙暖暖地照在他的身上。露珠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树林间所有的鸟儿都开始放声欢唱。

罗姆不顾一切地骑着马,他唱着歌儿,沿着清澈的小溪和奔放的瀑布在古老的橡树和白杨的掩映下快乐地飞跑;跃过长满青苔的岩石,他又轻快地闪进了月桂树和山丹丹花丛,蕾丝般的长藤轻轻地拂过他的马镫。在每个山崖的边缘,他都会停下来俯瞰河岸对面的树林,那儿一条灰色的小路斜进了狼头峰,在树林中忽上忽下,隐隐若现。

到了河畔,他沿着上游继续前行,一边张望着他将抵达的对岸。当他水花四溅地穿过一处溪流的时候,老盖比·班奇在谷仓进门的路上跟他打了招呼,而艾瑟姆瘦小的脸藏在一堆原木的后面,他正穿过原木的缝隙注视着他。在上游的浅滩,他减慢了马速,因为遭遇了一个意外的、特别的惊喜,虽然短暂得跟宣誓的时间差不多。

河对岸,一个穿着红色礼服的女孩儿正慢慢经过一片褐色的玉米地,她的头上戴着一顶苏格兰帽。他非常熟悉女孩走路的模样和昂头的姿势,即使她距离得那么远。然而他始终不知道她到底是谁,他坐在马上开始犹豫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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