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钾肥之王”再陷股权转让纠纷,涉诉金额3.82亿元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陈凌瑶
2019-09-10 08:33
来源:澎湃新闻

9月9日晚间,ST盐湖发布公告称,因存在股权转让纠纷,ST盐湖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下称“盐湖镁业”)的7家股东向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赔偿经济损失,涉诉金额合计为3.82亿元。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

公告显示,诉讼当事人为青岛乾恒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镁泰实业有限公司、广东西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嘉通伟业工贸有限公司、山西易联投资有限公司、陕西富田农资有限公司以及浙江海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ST盐湖与上述7家公司均为盐湖镁业股东。

2011年6月11日,上述公司等投资者与ST盐湖、盐湖镁业签订《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约定盐湖镁业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建设总投资200亿元,建设期3年。

上述公司等投资者还与ST盐湖签订了《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章程》。该章程明确约定,盐湖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对外投资、处置重大资产等重大事项的决议,除被告外,必须由原告等小股东的表决权中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因盐湖镁业金属镁一体化项目投资额严重超概,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致使上述公司等小股东的投资目的无法实现。

基于以上理由,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上述公司向海西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ST盐湖向青岛乾恒投资有限公司支付赔偿经济损失3072.63万元,向上海镁泰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赔偿经济损失9729.53万元,向广东西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赔偿经济损失7486.78万元,向青海嘉通伟业工贸有限公司支付赔偿经济损失5989.54万元,向山西易联投资有限公司支付赔偿经济损失5436.82万元,向陕西富田农资有限公司支付赔偿经济损失4540.46万元,向浙江海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赔偿经济损失1908.08万元,以上诉讼请求标的金额合计为3.82亿元。该诉讼已由海西中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这已经不是ST盐湖因投资盐湖镁业惹来的第一起官司。9月3日,ST盐湖发布公告称,盐湖镁业股东宁波德邦大桥投资有限公司主张与公司存在股权转让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ST盐湖支付股权转让款2.67亿元,并赔偿迟延支付转让款的利息损失,预计利息约3000.67万元。

根据ST盐湖于9月3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公告》显示,ST盐湖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共计205件,涉及金额约12.74亿元,主要是子公司盐湖镁业、青海盐湖海纳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买卖合同,上述金额已基本在公司负债中体现,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62%。

ST盐湖始建于1958年,前身为“青海钾肥厂”,公司制改造后更名为“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997年将氯化钾生产经营主业重组为“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从事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

ST盐湖拥有中国最大的钾肥工业生产基地,以500万吨/年的钾肥产能位列全球第四位,被称为中国“钾肥之王”。但由于近两年在新的化工项目上连续巨亏,ST盐湖于2017年出现成立以来的首次亏损,2017年和2018年公司合计亏损76.55亿元。2019年4月30日,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由“盐湖股份”变更为“ST盐湖”。

8月16日,ST盐湖公告称,格尔木泰山实业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并将通过重整程序清偿其相应债权。据了解,格尔木泰山实业有限公司曾于8月1日收到ST盐湖关于相关债务的复函,ST盐湖表示由于目前面临经营困难,资金短缺,无力支付约439万元的到期债务。

据ST盐湖2019年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31亿元,同比增长26.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4亿元,同比减少64.07%。营收增长、亏损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司钾肥销量同比增加3.8万吨,平均售价同比上涨181元/吨。

ST盐湖在半年报中表示,下半年重点工作为,钾肥、锂业两大盈利板块提高产量、提升质量;镁业、海纳、化工一、二期等亏损板块以减亏增效为目标,围绕效益目标强化项目管理,尽最大限度减少亏损;争取政策支持,降低生产成本;加快推进盐湖非主业资产的剥离出售,优化股权结构,实现上市公司轻装上阵。

9月9日收盘,ST盐湖报收于6.79元,下跌1.02%。相较于2008年4月其股价的历史最高位107.69元/股,只剩下零头不到。

    责任编辑:徐路易
    校对:徐亦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