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事实、违法排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揭企业整改乱象

郄建荣/法制日报
2019-08-23 21:49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首次将央企纳入督察范围。其中第一批督察,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选择了中国五矿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由于是首次督察,央企能否顺利过关备受关注。

督察组到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江西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金稀土有限公司)现场督察所看到的情形,却令人大跌眼镜。红金稀土有限公司不仅纸上整改,不见真章,而且,督察组深入企业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明明正在生产,企业有关负责人却称已经停产。

除了这家央企的表现令督察组失望外,督察组在对重庆市督察时发现,永年集团重庆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水泥厂)竟然在政府的眼皮底下违法生产。

隐瞒事实谎称整改到位

红金稀土有限公司是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二级企业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稀土冶炼分离生产。2008年10月,红金稀土有限公司被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收购,正式成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二级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据督察组介绍,2016年7月和2018年6月,督察组对江西省开展第一轮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期间,群众针对红金稀土有限公司废气无组织排放及其所在红金工业园(一期)异味扰民问题,先后来电来信举报16次。督察组交办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责成企业整改,并开展现场检查,但截至2019年7月17日督察组现场督察时企业始终没有整改。

红金稀土有限公司4个萃取车间和3个附属车间,存在明显的氯化氢和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对此,督察组说,从2015年,其上级企业就要求企业整改并提出整改措施,到2016年7月,督察组对江西省开展第一轮督察,再到2018年6月,督察组在江西省进行督察“回头看”,“督察组多次转办群众举报问题,但该公司始终态度消极,不以为然,没有采取任何实质性整改措施”。督察组指出,特别是2018年5月,督察“回头看”进驻前夕,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专门责成红金稀土有限公司加快整改,红金稀土有限公司也承诺在2019年7月前完成整改,但截至今年7月督察组进驻,红金稀土有限公司的整改工作根本没有启动。

同时,督察中还发现,2018年6月,红金稀土有限公司被纳入搬迁范围后,“红金稀土有限公司干脆彻底搁置废气治理改造,既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降低排放,也不采取必要的减产限产措施减少污染,仅在萃取槽设置水封以应付检查。”督察组说,这次督察前夕,红金稀土有限公司隐瞒事实,上报中国五矿集团公司“问题已整改到位”。

更令人难以相信的是,今年7月督察组现场检查时,“红金稀土有限公司车间门窗紧闭,有关负责人声称企业已经停产。然而,督察人员依然闻到明显异味,并寻着异味进入车间,发现该企业车间所有生产设备都在正常生产,车间内异味十分严重。”

督察组还透露,红金稀土有限公司2004年经环评批复以来,公司产能持续扩大,目前形成的稀土氧化物分离产能已是2004年环评批复产能的3倍以上。但督察人员调阅资料发现,各期改扩建项目均未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属于未批先建。

此外,2019年6月,当地环保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红金稀土有限公司存在罐区应急池容积不配套、卸酸不当导致地面腐蚀等6方面问题,并对其工业废弃物露天堆放问题处以3万元罚款。2019年7月督察时,发现红金稀土有限公司还存在污水处理站污泥不规范堆存,化学品储罐围堰设置不规范,以及由于污水沟与雨水沟连通,污水可直接漫流外排等问题。

长期违法排污不思悔改

今年7月20日,督察组下沉重庆市巫山县督察发现,永年水泥厂本应于2012年淘汰的立窑水泥生产线仍在违法生产,并且环境污染问题突出,配套石灰石料场严重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群众反映强烈。

据督察组介绍,《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明确规定,“窑径3米及以上水泥机立窑”应于2012年底前淘汰。调查发现,永年水泥厂采用的Φ4.2×11mJT窑属于水泥机立窑的一种,实际水泥熟料最大生产能力为400吨/日,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但是该企业一直置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于不顾,自2012年3月建成以来,长期违法违规生产。督察组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仍在生产。

督察中同时发现,永年水泥厂长期违法排污,严重污染周边环境。2016年以来,这家企业因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厂区扬尘控制不到位、无组织排放严重等,多次受到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处罚。巫山县环境监测站2016年8月29日监测发现,该厂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超出重庆市《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656-2016)27.68倍和4.657倍。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该企业生料磨、熟料磨配套布袋除尘器运行不正常,原料库“三防”措施不到位,粉尘无组织排放十分突出,设备及地面集尘严重,烟囱排出的滚滚浓烟经久不散,整个厂区笼罩在一片“灰霾”之中。

“永年水泥厂建平石灰石料场(含两宗石灰石采矿权)全部位于重庆江南市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自2012年建成投产以来长期违规从事石灰石开采活动,共计侵占保护区面积0.114平方公里。”督察组说,永年水泥厂石灰石料场关闭后,企业未积极履行法定生态修复责任,生态破坏至今没有得到恢复。现场发现,采矿形成的约50000平方米环境创面,犹如道道“疤痕”。

督察组指出,永年水泥厂与巫山县城隔江相望,群众对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反映强烈。走访过程中,当地群众说,每天早上打开窗户,映入眼帘的不仅有江南自然保护区的绿水青山,还有永年水泥厂的滚滚浓烟和采矿创面。调阅巫山县近年环境信访投诉情况发现,永年水泥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一直是当地群众投诉热点。督察组进驻重庆后,群众通过电话又多次举报永年水泥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缺失

作为央企的下属企业,红金稀土有限公司非但没做环保守法的典范,反而上了督察组的曝光台。对此,人们不禁要问,到底是什么原因令这家企业如此大胆?督察组分析说,虽然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在历次环保检查中,指出了红金稀土有限公司存在环境污染问题,但始终没有采取严格的处罚措施,集团上下缺乏环保责任传导机制,以致这家企业长期存在侥幸心理,没有承担起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

督察组指出,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涉及失职失责的,要求五矿集团调查问责到位。

针对永年水泥厂长期违法生产等问题,督察组说,巫山县党委、政府长期放任甚至支持永年水泥厂在眼皮底下违法生产。2015年8月,在明知永年水泥厂属于国家明令淘汰企业、被排除在换发水泥生产许可证之外的情况下,以需要该厂协同处置生活污泥为由,请求有关方面同意换发水泥生产许可证。2017年,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该问题后,巫山县党委、政府仍置若罔闻,以该企业手续完备为由,将关闭时限擅自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

行业主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据督察组介绍,2012年以来,重庆市、巫山县两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在明知永年水泥厂属于落后产能淘汰范围的情况下,始终没有将该企业列入年度淘汰计划,原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还于2016年1月违规为该企业换发水泥生产许可证,致使该企业持续违法违规生产至今。巫山县国土资源部门先后两次违规批准该企业位于江南市级自然保护区内的采矿权,督促企业落实矿山生态修复不力。

同时,巫山县林业部门履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责任不到位,对永年水泥厂长期在自然保护区内违法采矿问题视而不见,以致企业长期非法采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巫山县生态环境部门对永年水泥厂环境监管不到位,存在以罚代管现象。

督察组强调,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并要求地方依纪依法查处整改到位。

(原题为《央企整改不见真章渝企政府眼皮底下违法生产》)

    责任编辑:杨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