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两姓村民持械互殴致18人受伤,一审宣判37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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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2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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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1日,广西藤县人民法院对社会影响重大的太平镇大坡村钟、饶两姓村民聚众斗殴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37名被告人领刑受罚。

案情回顾

2018年2月4日晚上,大坡组钟姓年轻人与大塘组饶姓年轻人因在太平镇一歌厅唱歌、喝酒产生摩擦。

次日凌晨,钟姓年轻人与驾驶摩托车路过大坡组的饶姓年轻人相互挑衅、互殴。其中饶龙飞头部被钟华贵持“射钉枪”砸伤,枪支被饶伟民夺走丢弃河中。

经鉴定,涉案的“射钉枪”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2月13日,被告人饶贵斌、饶贵荣等饶姓村民佩戴白色手套、手臂扎蓝色丝带并持木棍、竹棍、铁棍等器械冲入大坡组对钟姓村民进行殴打,钟姓村民遂组织人员在村中反击。

下午15时30分左右,大量持木棍、竹棍等械具的钟姓村民与大量持木棍、竹棍等械具的饶姓村民沿村道相互冲向对方欲进行斗殴,但被在现场的公安民警设置人墙阻拦、隔开。

期间,饶姓村民饶锦坚等人驾驶摩托车途径大坡组村道时,被被告人钟正和、钟朝昌等钟姓村民拦截、追打。

随后,双方对峙村民不断冲撞公安民警设置的人墙,绕过公安民警在两村组交界的地上持木棍、竹棍、石头、泥块等工具互殴,双方对公安民警的劝阻及鸣枪警告置若罔闻,直至大量的增援民警赶至对双方村民进行隔离,斗殴才被制止。

当公安民警驾驶执法警车将在斗殴中受伤的饶姓村民送往医院救治时,钟姓村民在村道进行阻拦,在公安民警的劝诫下,双方村民才陆续离开。

2月14日,因不满政府部门对双方的调解结果,钟姓村民左手戴着白色手套,持竹棍、木棍陆续冲往大塘组欲与饶姓村民互殴。钟正和、钟炎和等部分钟姓村民冲入大塘组“酒堂”附近。

被告人饶贵强等饶姓村民知悉后,不顾政府工作人员的劝诫及警告,聚集在一起与冲入村中的钟姓村民互殴。公安民警对参与斗殴的人员进行抓捕,双方才停止斗殴。该次斗殴导致钟润祥、饶永时等人受伤。

2018年11月15日,大塘组与大坡组的村民代表在太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就经济损失、受伤人员处理等事宜达成和解协议。

法院另查明,2017年6月24日21时许,被告人钟华贵伙同他人在藤县某小区工地盗窃价值人民币24560元的交流变频调速器2台。

法院认为:

被告人饶贵任、钟鉴祥等37人为发泄不满情绪,成帮结伙持械聚众斗殴,致4人轻伤一级、14人轻微伤,参与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破坏公共秩序,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构成聚众斗殴罪;

被告人钟华贵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了盗窃罪;

被告人钟华贵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一枪,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性质、量刑情节等情况,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钟华贵犯聚众斗殴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饶贵任、钟鉴祥等36人犯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 

(原题为:《两姓村民持械互殴致18人受伤,一审宣判37人获刑!》)

    责任编辑:徐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