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办法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涵盖外地在浙执法民警、辅警

澎湃新闻记者 张刘涛 通讯员 陈谊 朱笑咪
2019-08-21 18:41
来源:澎湃新闻

民警因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本人或近亲属遭恐吓威胁、滋事骚扰、尾随跟踪,或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所属单位和有管辖权的单位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依法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8月21日从浙江省公安厅获悉,为健全民警执法权益保障机制,省公安厅在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的基础上出台有关《实施办法》,并将参与执法执勤的警务辅助人员、职工,外地公安机关执行支援任务或在浙江执法的民警、受公安院校派遣配合执行警务活动的学员等一并纳入维权工作对象范围。

《办法》从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维权案件处置、工作程序等方面做出规定。其中,民警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遇下列情形之一,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应以阻碍执行职务行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拒绝接受检查、盘问,不听劝阻;拉扯、推搡、辱骂、恐吓、拦截、追逐、围攻执法民警或泼洒污物;扣留、污损、毁坏民警依法执行职务使用的装备、设备、公务标志、证件等物品;当场隐匿、毁坏公安机关法律文书;纠集、煽动他人拒绝或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等。

据统计,2018年浙江发生侵害民警执法权威案件3300余件,被侵权民警4100余人,8名民警因公牺牲,5名辅警因公殉职,140余名民警、辅警因公负伤。

    责任编辑:张军
    校对:施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