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调侃穷得买不起衣服后羞愧难当,男子和邻居互殴双双获刑

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 通讯员 俞如宇
2019-08-20 13:13
来源:澎湃新闻

“这衣服很贵的,你买得起吗?”

因为这样一句调侃,互为邻居的罗某和杨某互相殴打致轻伤二级。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经该院以故意伤害罪向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罗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而杨某因系累犯被判处九个月。

3月24日晚,罗某和邻居杨某以及几个朋友一起在餐馆吃饭喝酒,饭桌上罗某和杨某因为一点小事起了口角,虽没有起大的冲突,两人心中总有些隐隐的不快。酒足饭饱后,两人走进一家服装店,想随便逛逛。

杨某看中了一件西装,拍了拍罗某的肩膀,说道:“这衣服不错,我去试试。”罗某一把夺过衣服,看了眼标价,嘲讽道:“这衣服很贵的,你买得起吗?”

当时店员就在旁边,杨某顿觉羞愧难当,转过头问店员:“这里有监控吗?”被告知没有后,杨某回过头便是一拳,重重地打在罗某的脸上,嘴里喊着:“你有本事你买呀,你个穷鬼。”

罗某也不甘示弱,拿起手机狠狠地往杨某的额头上砸,“你才穷嘞,你可比我穷。”两人就这样扭打在一起,其间罗某还顺手拿了店里的衣架击打杨某头部,两人的脸上都挂了彩。所幸罗某的朋友及时赶到,店内的服务员也第一时间报了警,才不至于酿成更严重的后果。

经鉴定,杨某的伤势构成轻伤二级及轻微伤,罗某的伤势构成轻伤二级。

承办检察官介绍,本案中,被告人罗某与杨某互殴后双方均构成轻伤二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二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近日,经青浦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青浦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罗某拘役六个月,而杨某因系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检察官提醒,朋友之间打架同样会触犯法律。本案中这种情况,即使双方事后表示不追究对方责任,此时互相免除的也只是民事赔偿责任,对于刑事责任并不能自行免除。

    责任编辑:郑浩
    校对:栾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