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申报启动,每人最高补贴4万元

澎湃新闻记者 张静
2019-07-23 17:36
来源:澎湃新闻

广东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补贴日前启动申报,在东莞工作并落户的成长型企业及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人才申报并通过审核后,每人可获6000元至40000元补贴。

7月19日,广东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9年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申报公告》(下称“《公告》”)。

《公告》显示,即日起至8月17日,在东莞市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2018年纳入成长型企业或东莞市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含名誉试点企业)的单位,这些单位在2015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并于2018年12月31日以前在该单位工作满一年的人才,可进行申报。

其中,成长型企业具体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国家“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大型骨干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在东莞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等。

《公告》规定4个办理条件。一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在莞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在3万元及以上。二是2015年1月1日之后引进,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时间满1年,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三是申请人年龄以引进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本科、初级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30周岁;硕士、中级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博士、高级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四是已落户东莞。

在补贴标准上,所在企业为成长型企业的,本科或初级职称的人才每人补贴6000元;硕士或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莞纳税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人才,每人补贴1万元;博士或高级职称的人才,每人补贴2万元。

所在企业为“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的(含名誉试点企业),本科或初级职称人才每人补贴12000元;硕士或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莞纳税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人才,每人补贴2万元;博士或高级职称人才,每人补贴4万元。

补贴将于2020年拨付,新引进人才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市财政有关人才政策待遇,重复部分予以核减。《公告》规定,申请人凡已享受东莞市特色人才资助、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须如实申报,并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扣除已享受的相关人才补贴资金。

申请人所在企业既在成长型企业名单目录,也在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含名誉试点企业)名单目录的,按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标准申请并予以补助。

申请人已于往年获得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资助资格的,不得再以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含名誉试点企业)申请人才补贴。

    责任编辑:李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