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探索跨地域遴选机制和员额递补机制,防止员额空置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2019-07-20 16:14
来源:澎湃新闻

最高法要求完善员额退出机制,探索跨地域遴选机制、及时遴选和员额递补机制,防止员额空置。

7月20日,全国法院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专题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要求,要有序开展逐级遴选工作,将优秀法官遴选到上级法院,并探索中级以上法院法官助理通过组织选派、挂职交流等方式到基层法院担任法官。

会议要求,要完善员额动态管理制度,在省级层面统筹配置、动态调整员额比例,确保员额配置和审判任务相适应。完善员额退出机制,建立“有进有出”法官队伍常态化管理机制。最高法院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指导意见,印发后各级法院要抓好贯彻执行。要严格落实按期晋升制度,推动择优选升常态化,规范交流任职程序,确保法官队伍流动有序、管理科学。

同时,要完善审判辅助人员招录和管理制度,结合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有序推进法官助理职级设置管理。创新聘用制人员管理使用机制,加大对聘用制人员选任、培养、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日常管理,解决实际问题。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司法政务工作的职能定位,着力加强司法政务队伍建设,提升司法政务工作能力水平,服务人民法院工作发展。要推进司法警察改革工作,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司法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推动建立符合司法警务工作特点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在法官遴选制度上,会议指出,要健全初任法官常态化选任机制,探索建立跨地域遴选机制、及时遴选和员额递补机制,促进人才流动,防止员额空置。要有序开展逐级遴选工作,将优秀法官遴选到上级法院。

目前,最高法院正在积极推动完善逐级遴选政策,探索中级以上法院法官助理通过组织选派、挂职交流等方式到基层法院担任法官,到达一定年限并符合原任职法院入额条件的,可以在原任职法院参加遴选。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内设机构改革上,截至目前,最高法院已审核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27个省(区、市)的改革方案经过省级编制部门批准后开始组织实施。

“目前来看,绝大多数省份内设机构改革只在基层法院推开,中、高院还没有涉及。下一步,各高院要按照已审批和备案的内设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基层法院加紧组织实施,稳妥做好机构编制和人员调整工作。”会议指出,最高法院将结合完善四级法院职能定位,适时启动中级以上法院内设机构改革。

    责任编辑:蒋晨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