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白沙男子砍伤妻子后逃离:长期家暴求和遭拒,警方正抓捕

王燕珍/《南国都市报》官方微博
2019-07-12 11:38

7月10日上午9时许,在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营盘村委会内,发生一起持刀伤人事件。一名男子在持刀砍伤妻子后逃离到山上,该妻子暂无生命危险,目前白沙警方正在组织警力进行抓捕。据了解,该男子曾长期对妻子实施家暴,在向妻子求和遭拒后伤人。

男子砍伤妻子后逃到山上

据了解,伤人男子为郑某某,澄迈人,受伤者是郑某某的妻子符女士。7月10日上午9时许,在拒绝丈夫后,符女士刚走到厕所门口,就被丈夫郑某某打倒在地,在被摁住后,被对方所持的刀砍伤了脖子和头部。在听到符女士的叫声,符女士的父亲等人都赶到后院去看情况,就看到符女士脖子部位受伤流血倒在地上。由于事发突然,大家也没反应过来,最后被郑某某逃了。

事发后,当事人家属拨打110报警,辖区白沙公安局桥南派出所立即出警,组织警力朝着郑某某逃跑的方向去追捕,并进一步调查事发情况。

7月11日晚18时许,记者从白沙公安局了解到,在案发后,砍人男子往山上逃跑,警方正在组织警力抓捕郑某某。

长期遭受家暴为了孩子忍下没报警

记者了解到,符女士之所以回娘家,是因为被丈夫家暴的缘故。两个月前,符女士在被丈夫打之后忍无可忍从澄迈回了白沙娘家,想和丈夫离婚。期间,郑某某多次让符女士回家但都遭到了拒绝。

郑某某和符女士育有两个孩子,大儿子19岁,小儿子16岁,事发当天,小儿子和父亲一起来白沙找母亲。事发前,郑某某还曾找村委会出面帮忙调解,一起来到岳父家中,请求妻子回家,但是在调解过程中,符女士也表示不能继续过了,坚持要离婚。

据邻居称,在上个月,郑某某曾来村里找过妻子,妻子不愿跟他回去,他就对其妻子的衣服泄愤,砍破了妻子的衣服和鞋子。

据符女士称,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遭丈夫家暴,以前她被丈夫拿棍子打到手都断过,以前打了她后,郑某某会立即拿走她的手机,因为怕她向娘家人说打人的事。由于还有两个孩子,符女士才一直忍受着。随着孩子长大,郑某某的暴力行为还没消减,反而还曾当着孩子的面打符女士。而据郑某某的小儿子称,父亲的确是当着他们的面打过母亲,他们也上去拦过,希望父母好好沟通,但没想过报警。

符女士的家人也说,他们也知道符女士被打的事,甚至郑某某还曾当着符女士家人的面打过符女士,但是他们没想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事。

律师:遭遇家暴要及时报警 验伤留下证据

那如果遭受家庭暴力,被害人该如何应对呢?

对此,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曾小寿律师表示,家庭暴力是侵害被害人的人身安全的行径,无疑是一种违法行为,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并不会因为有婚姻、血缘关系而改变。

首先,被害人应该当及时躲避,以免受到进一步的伤害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行为。

其次,确保安全之后,应该在第一时间寻求帮助,一般情况下可以就近向村(居)委会、妇联等寻求保护和调解;严重暴力造成伤害及时就医并报警处理,收集就医的证据和受案登记表等,留下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可以作为日后离婚诉讼时证明对方存在过错和感情破裂的证据,公安也会根据伤情对施暴者采取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

再次,如果受害人觉得有必要,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的形式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法院可以裁定禁止接近被害人或者禁止进入被害人的工作地、住所等,一旦违反,将被处以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以此震慑施暴者,达到保护被害人的目的。

最后,曾律师提示受害人,家暴有了第一次,就可能有后面的无数次,一旦受到伤害,要及时维权,才能确实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原题为:《白沙一男子长期家暴妻子,求和不成竟持刀伤人》)

    责任编辑: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