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10亿中期票据到期付息存在不确定,瑞华已被立案调查

澎湃新闻记者 王去愚
2019-07-09 07:20
来源:澎湃新闻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450.SZ,*ST康得)还在引爆更多地雷。

继7月5日领证监会定格处罚后,7月8日晚间,*ST康得发布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到期付息存在不确定性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ST康得在公告中称,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7康得新MTN002,债券代码:101753016)应于2019年7月15日付息,由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本期中期票据到期付息存在不确定。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为*ST康得(即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总额为10亿元,发行期限为5年,本计息期债券利率为5.48%。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均为C。

按照约定,*ST康得应于2019年7月15日,支付利息54,80万元人民币。*ST康得公告称,因公司流动性紧张,“17康得新MTN002”的付息存在不确定性。为最大程度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目前正在积极筹措偿债资金。

17康得新MTN002的主承销商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债券的付息/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由于涉及重大违法,*ST康得如今还面临强制退市的险境。

7月5日晚间,*ST康得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告知书》列出了康得新的“四宗罪”:2015年-2018年连续4年年报涉嫌虚增利润,总额高达119.21亿元;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未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证监会提出,拟对康得新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康得新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总计28人进行处罚。其中,钟玉作为康得新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在康得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居于核心地位,其行为直接导致康得新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拟决定:对钟玉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ST康得2015-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实际为负,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自2019年7月8日起停牌。

卷入此案的相关中介机构也将被追责。

据证券时报网报道,证监会已关注到*ST康得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案的中介机构,与之相关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未勤勉尽责已被立案调查。
该报道援引接近监管层相关人士的信息称,一般情况下,在调查上市公司造假、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会同步关注中介机构责任,若确实涉及未勤勉尽责的情况证监会将立案调查。
资料显示,从2013年年报开始,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一直都是*ST康得的年报审计机构。

在2015-2018这4个财年里,*ST康得累计虚增利润合计超过100亿元。这4年公司的审计机构全部都是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除了2018年报瑞华给出的是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外,其他年度年报均给出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

    责任编辑:孙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