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呼吁遛狗拴绳立法,不管好狗就“设法”管好狗主人

陈城/光明日报客户端
2019-07-04 15:58

光明日报客户端 图

数月来,宠物犬伤人事件频频发生。

6月28日深夜,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某小区内,一对母女去楼顶阳台收衣服时,突然被四条狗围攻。母亲右脚被狗咬伤动脉,由于失血过多,出现休克症状。据伤者女儿杨女士介绍,当时天台共有四只犬,均没有牵狗绳,咬人的是斗牛犬。

目前,萧山区城管部门已经立案调查了,当事人涉嫌无证养犬。斗牛犬已经被注射安乐死,城管部门责令狗主人将其余犬只迁往别处饲养,并且将对狗主人罚款3000-5000元。

又是一起遛狗不拴绳引发的悲剧。在近来诸多涉狗伤人事件中,遛狗不拴绳成为高发原因。数年来,每每有类似事件发生时,舆论社会总是反反复复强调遛狗拴绳的重要性,但从现实案例来看,恐怕收效甚微。

遛狗拴绳,这本是一个双赢行为,为何总是有人不乐于拴绳?于养狗者而言,拴绳养狗可以训练狗的服从性,可以防止自家宠物犬丢失,可以在狗与狗之间打架时,及时牵离“战场”。于所有喜欢狗或者不喜欢的狗的普通人而言,拴绳养狗是一种安全保障,可以尽可能的避免宠物狗伤人伤狗的行为发生。虽然说狗是温顺动物,但从生活经验而言,没有拴绳是很难掌控它们的行为。

故而,遛狗需拴绳已然不能靠养狗者的道德自律来约束,亟需以强制规矩,来约束所有养狗者必须拴绳遛狗。此外,对于养狗者所养犬只的伤人行为,恐不能只是简单的按照普通民事纠纷,赔钱了事。这样的处理方式,无法从根源上对养狗者遛狗拴绳进行管理,更无法让每个养狗者形成对养狗拴绳的重视。

如这起案件的事发地杭州,虽然可以依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对携犬出户未束犬链的行为进行处罚,但对受害者而言,他们没法依规讨个说法。

因此,在诸多遛狗不拴绳导致伤人案件频发之际,该考虑将遛狗不拴绳纳入到现有法律体系中,以此对违规群体施以承接,让所有养狗者心怀敬畏。自醉驾入刑以来,酒驾行为得到了很好的约束,而遛狗不拴绳在某种意义上而言,与酒驾行为性质相当。即都有可能因为个人主观原因而造成对他人的人身财产伤害。

就这一事件而言,还有一个特殊的情节,也应该引起重视。媒体报道中,受害者声称,她们被4只狗围攻时,狗的主人就站在几米远的地方,却没有上前阻止。事后受害者质问狗主人,对方说“管不了”。

由于事发小区建筑顶楼,且暂无其他人证物证被公布,涉案狗主人不阻止自己的宠物伤人行为,目前还只是受害者一家说法。但这一说法如若证实,则更加令人后怕。这恐已不是遛狗不拴绳那么简单,没有积极阻止自家宠物狗伤人,可能还将涉及故意伤害犯罪。但显然证实这一行为的调查取证会很困难,因此更应该通过对遛狗拴绳立法,从而便于整体层面上来保护被狗咬伤者的权益。

美国《恶犬法案》就规定,对于狗咬伤、咬死他人的行为,狗主人将被视情节追查责任,严重情况甚至可以判处入狱90天。英国的《危险犬类法案》也明确规定,若恶犬伤人致死,狗主人将面临的最高14年的有期徒刑。

因此,应该呼吁对立法约束遛狗不拴绳行为,让不管好狗的养狗者,受到应有的处罚。

(原题为《光明时评:呼吁遛狗拴绳立法,不管好狗就“设法”管好狗主人》)

    责任编辑:文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