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昨出台垃圾分类管理白皮书,不符合分类标准将拒绝收运

澎湃新闻记者 臧鸣
2019-06-30 12:57
来源:澎湃新闻

6月29日,上海市静安区发布《静安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投放收运管理白皮书》,供全区参照执行。针对前期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和市民反响的“定时定点”推进制度,静安区结合区域实际,并不强制推进,前期垃圾分类实效已达标的住宅小区可沿用原投放点位和时间,分类实效尚未达标或居民源头参与率较低的住宅小区,由各街镇主导成立定时定点工作小组,按照准备期、推进期和维持期3个时段实施推进。

《白皮书》主要包含《静安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实施细则》、《静安区“不分类不收运”操作规程》、《静安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示意图》3部分。

明确分类容器设置比例等规定动作

《实施细则》明确了实施过程中各环节的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如明确了分类容器设置比例、投放点位设置比例、投放点开放时长、误时投放点和移动投放点设置原则。误时投放点原则上每小区不超过一处,误时投放点可采用监控投放、扫码投放等方式加大对误时投放人员的外部约束;在街巷里弄等公共空间较小等没有条件设置固定分类投放点的区域,可采用移动式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开放时间内在固定区域设置移动设施,开放时间结束及时撤离移动设施,避免点位设置过程中的邻避效应。

保留楼层投放点,引导居民分类后楼层投放

决定开展定时定点的住宅小区开展基础调研后,填写《静安区住宅小区定时定点投放情况表》,确定实施方案,规定至少在定时定点启动前3天在小区主要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公示定时定点启动日期和定点投放点位,让居民有足够的适应时间;在定时定点实施初期(至少3个月),每个点位至少安排1名志愿者在定时定点投放开放时间值守。原楼层内设置投放点的住宅小区,可根据征询居民意见保留全部或部分楼层投放点,以约定承诺等方式,引导居民分类后楼层投放,督导员及物业保洁人员在约定期内对楼层分类情况跟踪记录,对约定期间内未分类的楼层,逐步撤桶,实施集中定时定点投放。

整改期限为单位3天、居住区7天

静安区将对不符合分类标准的生活垃圾拒绝收运,《操作规程》规定了整改期限,单位为3天,居住区为7天,整改期限内干湿垃圾因分类不合格均纳入干垃圾收运体系,每天张贴告知单告知整改,并由相关街镇上门指导、宣讲、劝告和督促整改;整改期后分类仍不合格,将直接拒绝收运,直至整改合格经申请后恢复收运。

    责任编辑:俞凯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