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得:董事会通过限制大股东康得投资集团股东权利议案

澎湃新闻
2019-06-20 22:32
来源:澎湃新闻

6月20日晚间,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康得,002450)发布公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权利的议案》。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第39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依法冻结康得投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依法限制其相关权利,同时责成公司管理层依法提起司法冻结程序。

公告中称,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因董事纪福星现任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依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5 条的规定,关联董事纪福星回避表决。因此,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5人,包括独立董事2人。会议由董事长肖鹏主持。会议以赞成4票,反对1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权利的议案》。

独立董事杨光裕同意,但要求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及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法规要求办理”。

董事余瑶反对,原因如下:

1. 首先,董事会无权自行决定是否冻结实际控制人股份。根据康得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议案相关部分表述为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否则该议案不合法。

2. 其次,董事会提出的议案中关于限制实际控制人提案权及表决权的内容既于法无据,公司章程中也没相关规定,同时这也不是董事会的法定职权,董事会无权做出相关表决。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在宣读完议题后即被主持人宣布结束,并立即要求董事进行表决,提案并未经过充分讨论,程序上违反规定。

公司注意到余瑶董事的反对意见。除一位董事因线路故障会中短暂掉线以外,与会其他董事(包括余瑶董事)已经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沟通。

此前的6月20日凌晨,*ST康得董事肖鹏、侯向京公开发文回应称,决不让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

6月20日凌晨,*ST康得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致康得新公众股东书》的文章,该文的作者署名为肖鹏、侯向京。文章指出,遏制大股东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和社会公众股东利益的法律法规一直存在,只因上市公司管理层往往被大股东控制而无法发挥作用。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到今天,迫切需要形成一套“自我修正机制”,通过市场行为惩恶扬善,使社会公众股东被侵害的权益获得充分及时有效地补偿。

肖鹏、侯向京在文中写道:“如今,这一问题也摆在了我们带领的公司现任管理层面前。如果这次我们能够成功地阻止大股东继续侵害公司,将会为中国资本市场带来新生机制和有益探索,也会为国家证券监管机关破解难题提供范例。然而,在我们刚刚要对大股东侵占行为依法采取惩戒措施的时候,即发生了大股东提案罢免事件。”“现任董事长及管理层将同侵占公司资金的大股东彻底切割,有必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冻结大股东一切权利,终止其在公司行使相关职权。”

康得集团有不同的说法。6月19日下午,康得集团在官网发布声明称:康得新现任管理团队及现任董事会在引入战略投资人及资金、改善公司经营状况等核心工作目标方面均未有进展。当前须采取务实措施,引入真正有实力的战略合作伙伴,同时通过改组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团队来恢复及强化公司整体经营管理能力。如若不尽快采取务实有效的措施,将会导致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错过挽救上市公司的最佳时机。

附: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责任编辑:蔡军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