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公安分局原局长杨永平涉嫌受贿被诉,曾是李华楠下属

澎湃新闻记者 朱远祥
2019-06-18 19:11
来源:澎湃新闻

6月18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广东检查机关依法对杨永平涉嫌受贿贿案提起公诉。1966年出生的杨永平是广东龙川人,案发前是深圳市光明新区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杨永平被宣布接受调查后不到三个月,深圳市原政法委书记李华楠也被宣布接受调查。

此次广东检方发布消息称,杨永平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挥管辖,由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杨永平在先后担任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副局长、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政委、深圳市光明区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影响力,在项目采购、职务升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杨永平毕业于广东省人民警察学校,1985年分到广东省仁化县公安局工作,此后调至深圳公安机关。他曾在宝安、福田、龙华和光明的分局任职,做过派出所所长、戒毒所副所长、人口管理处副处长、分局副局长、分局局长等,是一名警龄超过三十年的资深警察。

2016年8月,杨永平从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政委的岗位上,转任光明新区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彼时,担任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光明新区党工委书记的李华楠,是杨永平的上司。

2018年7月28日,深圳市纪委监委发布案件消息:光明新区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杨永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两个月后的2018年10月9日,广东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李华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9年4月,广东省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华楠作出逮捕决定。

    责任编辑:周喜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