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观察丨“聪明药”是精神药品,全网禁售才能堵住漏洞

澎湃特约评论员 李国炜
2019-06-14 16:32
来源:澎湃新闻

电影《逆天潜能》(Limitless)中,缺乏灵感的作家艾迪•莫莱服用了一粒神奇的“聪明药”之后,发现自己精力充沛,思维清晰,行动敏捷,甚至能在瞬间把一些平时不易留意的细节和信息重新组合和整理并得出推论。

电影中的“聪明药”,在现实生活中的原型是商品名为利他林(Ritalin)、阿莫达非尼(Modafinil)等神经兴奋性药物。此类药物主要用于治疗注意缺陷多动障碍、渴睡症等精神类疾病,其原理是可通过调节神经递质的浓度达到振奋精神、缓解抑郁以及减轻疲乏的效果,因而被不少人裹上“聪敏药”的糖衣。

近年来,每逢全国性各类考试前夕,一种号称“聪明药”的药品便在网络走俏,一些家长、学生热衷购买服用。

“聪明药”的一面是甘饴,另一面则是砒霜。当垂涎于“聪明药”的糖衣之时,“滥用成瘾”已接踵而来。利他林的化学成分是哌甲酯,阿莫达非尼则是从莫达非尼中提取的活性手性异构物,均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列明的第一类精神药品。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

但现实却又是另一番景象。据新华社6月12日的报道,一些“聪明药”药商目前已转入地下:线上药房销售随意,社交媒体“人肉代购”,或者是去找“对的医生”诊断开药……获取“聪明药”渠道四通八达。

那么,如何整治乱象?笔者以为不妨先从以下两方面完善制度:

首先,建立“网络销售处方药负面清单”。随着“互联网+药品流通”兴起,国家鼓励提供“网订店取”“网订店送”服务,鼓励一些大型药品流通企业依托第三方提供药品仓储、配送服务,这个政策为个别精神类药品的滥用提供可乘之机,加之网络销售具有较大隐蔽性,零售终端的乱象也就在所难免。

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功成,在讨论“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时提出,“网络销售处方药应列出负面清单,有些药物如麻醉类等可以禁止在网络平台销售”。姒健敏委员认为麻醉品、精神药品、生物制剂,因为涉及特殊的管制,应明确网络禁售。

鉴于“聪明药”可能存在转卖药物或不当使用的嫌疑,职能部门可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明确“聪明药”属于“网络销售处方药负面清单”,实现全网禁售,建立非法供应药品风险信息的官方公示网站,并布置“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精神类药物”的有关警示标识。

第二,补齐医生的说明义务的制度短板。如前所述利他林(Ritalin)、阿莫达非尼(Modafinil)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连续使用容易产生依赖性。使用此类药物应属于容易《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的“特殊治疗”。

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需要实施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令人遗憾的是,由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配套规范没有类似侵权法那样明确的规定,不少医疗机构并未向病患说明风险。如果不能充分说明“聪明药”的严重危害性,很多家庭几乎是不设防的,将来的惨痛后果更是难以预料。

让潜在的使用者知悉滥用成瘾的风险,扎牢制度防火墙,严格约束医务人员,严格监管网络品平台,管控“聪明药”不再是难题。

    责任编辑:甘琼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