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评:扫黑除恶,事关百姓福祉

潘高峰/新民客户端
2019-06-10 14:40

安全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当安全都得不到保证时,又何谈幸福?

今年5月28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强迫交易案。交易内容是什么?一群社会不法人员通过上门言语威胁、阻挠滋事、恶意举报等手段,强揽业主敲墙、钻洞等业务。看起来事情不大,但对老百姓安全感造成的伤害却不小。

试想一下,在上海辛辛苦苦买了房,还没尝到乔迁的喜悦,装修时就遭遇了恶人的胁迫,那种心情的落差和对未来生活环境的担忧,可想而知。难怪市民会形象地把这种人称为“敲墙党”——在老百姓眼中,这就是一群有组织,有靠山的恶势力。

“敲墙党”“套路贷”“黑搬场”“市霸”“村霸”……日常生活中,普通百姓接触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往往是一些“小恶”“蝇贪”。这些人看似癣疥之患,实际上对百姓利益的损害,对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的打击,却绝不容小觑。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扫黑除恶既是一场人民战争,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必须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提升百姓幸福感为目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今年4月9日,全国扫黑办首次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召开,一口气公布了四份法律文件,对“恶势力”“套路贷”“黑财产”“软暴力”这四个源自民间、来自网络的名词,进行了接地气的“官方解读”。当时,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负责介绍四个文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公检法司“两高”“两部”4位副部级领导回答记者提问。如此高规格的发布会,只为向社会和公众明确四个“细节”,有何深意?

只因这些细节,每一个都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比如“恶势力”,以前只是一种通俗说法,并非法律概念,是一个《刑法》中找不到的名词。把“恶势力”的认定和惩处严格用法律界定,把“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作为判断恶势力的主要标准,目的就是为了精准打击,用规则筑起维护群众安全感的堤坝。

“套路”一词曾被评为十大网络流行语。与网络、黑恶势力相结合的“套路”,则是一种让人闻之色变的陷阱。“套路贷”危及百姓人身和财产安全,很大程度上与黑恶势力钻法律政策“空子”有关。及时厘清套路,就是让老百姓更好地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黑财产”同样如此。打掉黑恶势力,涉恶资金绝非一收了之。拿了群众的要还回去,吃了群众的要吐出来,不能打掉黑恶势力后,还继续让老百姓利益处于被侵害状态。这时,就必须对“黑财产”的认定、冻结、提取等细节作出具体规定。

现在黑恶势力威胁百姓的方式,很多时候不是打打杀杀,更多的是言语暴力。“我是谁谁谁”“我的老大是谁谁谁”。满脸横肉大嗓门,大金链子花胳膊,加上堵门、泼漆、送花圈等卑劣手段,让老百姓不堪其扰……这些行为此前也难以在法律上定性,如今已经被明确归为“软暴力”,成为定罪量刑的直接理由。

从掀起扫黑除恶热潮,到专项斗争深入社会每个角落;从大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落网,到中央督导组进驻各省份形成督导全覆盖,扫黑除恶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不断向着纵深发展。我们欣喜地看到,在这一过程中,法律之网也正在通过制度建设被织得越来越密,不仅可以网起称霸一方的“大鳄”,也绝不放过百姓身边的“小鱼小虾”。谁让无辜百姓担惊受怕,法律就让谁心惊胆寒。

细节决定成败,扫黑除恶同样如此。只有真正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同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反腐“拍蝇”结合起来,深挖“保护伞”,才能得到百姓衷心拥护支持,也才能对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胜利。

风暴荡尽尘埃,细雨润物无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但除恶务尽决定了斗争不会停止。只有法律不断完善,制度不断健全,扫黑除恶的成果才能不断巩固,人民群众追求幸福的道路才能平平安安、岁月静好。

(原题为《独家述评|扫黑除恶,事关百姓福祉》)

    责任编辑:刘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