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的温度|当破产遇见爱

陈夏红
2019-06-12 17:00
来源:澎湃新闻

《再见,黑鸟》,伊坂幸太郎著,黄悦生译,果麦文化出品,上海文化出版社2019年4月出版。

伊坂幸太郎是日本70后作家中的佼佼者之一。他的小说《再见,黑鸟》,讲了这样一个故事:风华正茂的主人公星野一彦,因为不慎,背负巨额债务。小说中没有设置个人破产的场景,但是却设置了比个人破产黑暗千万倍的场景:两周后,星野一彦将会被“那辆巴士”带走,去一个神秘的地方抵债,据说会惨痛万状,生不如死,不知所终。小说中提及一个脑筋急转弯,讲述“那辆巴士”的恐怖:“一开始,‘那辆巴士’载着五个人。到达某个车站时,放下了这五个人。过了不久,‘那辆巴士’又载上他们,沿着原路回来了。那么回来的有几个人呢?”正常答案肯定是5个人;但是,这里回答5个人,肯定是错的,因为“他们被‘那辆巴士’带到目的地后,过着非人的生活。回来的时候已经没了人样,不能再算是人了。所以,答案是‘零’,全都不是人了”。

催收机构已经调查清楚星野一彦的所有社会关系。他们不仅调查星野一彦,甚至连星野一彦同时交往5个女友、每个女友的具体情况都摸得一清二楚。他们派出茧美看守星野一彦,防止他在两周后“那辆巴士”到来之前逃逸。小说中唯一明快的亮色,则是在星野一彦的死缠烂打下,仅仅因为“他们觉得这事挺好玩的”,茧美经请示上级后同意,星野一彦在被“那辆巴士”带走以前,可以向他的5个女友道别。

在《再见,黑鸟》中,茧美是个奇葩的存在:身高1.9米,一头金发,疑似混血却只会说日语;身材高大威猛,说话粗鄙不堪,做事冷酷无情,行动简单直接,身手敏捷迅速。她还有个奇葩的习惯,随时携带词典,但涂掉词典里所有她不喜欢的词汇,比如妩媚、常识、体贴、礼仪、烦恼、想象力、占卜、心灵感应、被迫害妄想症、可爱……显然,茧美不属于人类;她是来自另一个星球的神秘动物。

道别当然是要在茧美的陪同下。跟她的跋扈相比,星野一彦只是一个需要保护的小男孩。道别的场景也都很奇葩,茧美会直截了当地告诉这些女人们:星野一彦要跟她结婚,你们可以分手了。但如今,1号女友广濑明梨、2号女友霜月理纱子、3号女友如月裕美、4号女友神田那美子、5号女友有须睦子,各有各的人生,但在互不知情的情况下,不约而同地爱上这个很快将会被“那辆巴士”带走的债务人星野一彦。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这是一本略显绝望和悲情的小说,5个女友各有各的悲催,比如霜月理纱子离婚后带着孩子孀居,本就十分艰难;比如神田那美子正处在乳腺癌确诊之前;比如有须睦子在摄像机前演遍悲欢离合,摄像机后却无力让星野一彦留下。但即便如此,看完这部小说,我脑海里依然自然涌现出“当破产遇见爱”这个标题。

无论古今中外,对于破产法的绝大部分研究,基本都停留在规则层面:如何指定管理人,如何申报债权,如何变现债务人财产,如何尽可能提高债权人的清偿率,如何重整……只见制度之墙五彩缤纷,却不见温情脉脉。这可能也是为什么破产法总是很容易让人谈“破”色变的原因吧!

然而实际上,破产法并非如此冷酷无情。伊坂幸太郎的《再见,黑鸟》,描述的恰恰是一个没有破产法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债务的清理是借助暴力来实现,债务人也得承受比宣告个人破产更为严苛的惩罚。在这个没有破产法的世界里,恰恰如同茧美的词典,极度缺乏美好的词汇。我在思忖:如果想通过《再见,黑鸟》,展现一个没有破产法的世界,恰好是伊坂幸太郎的目的之一,那他实在是太伟大了。当我了解到伊坂幸太郎恰好具有东京大学法学部的教育背景,我对他的敬意更多一重。

站在家庭价值的角度,考量“当破产遇见爱”,无疑更为精准。应该说,破产法尤其是个人破产法,矢志不渝想要捍卫的目标之一,就是维护家庭价值。尤其是通过个人破产法中的债务豁免机制,既强调对债务人的原谅与宽恕,也强调对债务人家庭扶养义务、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债务的不可豁免性,而让婚姻家庭中相对弱势的一方,尽可能不受个人破产法“负外部性”的冲击。

这一点古今中外,似乎都概莫能外。即便简陋如我国1906年颁布的《大清破产律》,其中第45条亦特别强调,“破产之商,不得涉及其兄弟伯叔侄暨妻并代人经理之财产”;而第48条,更把破产法对家庭价值的体恤体现得淋漓尽致:“倒闭之商,若将财产偿还各债后,实系净绝无余,并无寄顿藏匿情弊,应由董事向各债主声明,准于未摊分以前,在财债项下酌提该商赡家之费,约敷二年用度,以示体恤。”

而在美国,处理离婚程序中的个人破产业务,是破产律师们最为乐此不疲的业务之一。夫妻双方相爱、相知,本可以走向童话故事中“王子与公主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的大结局。然而,当债务袭来,爱情与婚姻可能因为债务如山而不堪重负。他们既需要个人破产机制来豁免背负的债务,可能也需要婚姻法,来保障各方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权益。贫贱夫妻百事哀,中外同理。

那么问题是,对于打算离婚或者不打算离婚的夫妻双方,何时提出破产申请最为合理?简单说来,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种,在离婚前提出个人破产申请。如果夫妻双方均打算提出个人破产申请,那么在离婚前如果共同提出个人破产,至少在律师费和申请费用方面,可以省下一大笔开销。而即便夫妻双方各自提出个人破产,一旦通过个人破产机制获得对双方债务的豁免,那么也会大大加速离婚的程序。因为夫妻双方均通过个人破产机制获得债务豁免后,双方均不再背负债务,双方也没有财产分割。只是这个时候,无债一身轻,除非一方或者双方均有意,我还真想不出来离婚有什么必要。

当然,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只有一方提出个人破产申请,那么情势就会复杂很多。法官既需要裁令夫妻双方预估各自需要承担的债务负担,同时也需要考虑未申请破产一方离婚后的利益。由此,注定夫妻双方离婚前单方面提出个人破产申请,会让离婚程序冗长很多。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并不想离婚,这种法律工具显然是备选策略之一。

第二种,在离婚中提出个人破产申请。在离婚程序中提出个人破产申请的情况,此时离婚已经是双方合意,个人破产可能更多是出于夫妻一方,出于财务原因而不得不启动的程序。如上述所言,在离婚程序中提出破产申请,会让离婚程序复杂、冗长很多。破产法上的自动中止制度,既会让提出申请的一方免于被债权人滋扰、催收,但破产法院也会阻止离婚案件管辖的法院处理、分割财产。甚至如果夫妻双方财产体量庞大,托管人也不得不介入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确保大体公平。由此,如果真有诚意离婚,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在离婚程序进行期间提出破产申请。当然,“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破产法官在此时也应该更为审慎地应对双方诉求。

第三种,在离婚后提出个人破产申请。按理说,在离婚后提出个人破产申请,更多是前夫、前妻削减个人债务的一种法律工具,此时通常情况下,与婚姻无关。但需要留意,离婚程序中赋予双方的“家庭扶养义务”,就成为十分关键的节点。或者说,如果我们重申个人破产法的价值就在于尽可能将债务人从一切债务中纾解出来,那么在个人破产程序中,究竟能否把“家庭扶养义务”债务列入可豁免债务之列?

现行《美国破产法》,对此毫不犹豫说不。2005年《破产滥用防止及消费者保护法》中,新增加第101(14A)条,专门界定“家庭扶养义务”的内涵;同时在第523(a)(5)条中,将“家庭扶养义务”列入不可豁免的债务类型,而且顺位比较靠前。除此之外,美国2005年《破产滥用防止及消费者保护法》在对第523(a)(15)条的修改中,删除1994年以来的“积极抗辩”要件,使得所有因离婚、分居所产生的夫妻之间财产分割债务,均在不可豁免之列。这也可以从侧面,体现出破产法对家庭价值的特别强调。

读者诸君当记得,我在本专栏中(详见《破产法的温度|个人破产在美国:四十年回望》,2019-05-06,澎湃商学院),曾详细介绍过伊丽莎白•沃伦、希拉里和克林顿之间,围绕“家庭扶养义务”债务是否可豁免及其顺位问题,在1990年代末期发生的故事。在两位可以称为伟大女性的影响下,克林顿不惜在其总统生涯最后一次动用否决权,否决国会两院通过的不利于妇孺儿童的破产法修正案。沃伦现在是美国民主党2020年总统候选人之一,希拉里曾是2016总统大选惜败特朗普的民主党提名人;克林顿更是贵为美国前总统。考虑到他们的重要地位,这一条款在2005年破产法修订中的“转正”,当然更为浓墨重彩地彰显出破产法的人性色彩,尤其是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而且这事现在依然有续集:前不久美国前副总统乔•拜登刚刚宣布参与2020年总统角逐,同为民主党候选人的伊丽莎白•沃伦就公开指责拜登在2005年破产法改革中,站在信用卡公司一边而所扮演的不光彩过去。无论如何,个人破产事小,妇孺儿童事大,我相信在未来对民主党提名的最终角逐中,拜登和沃伦一定还会就此事开撕。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但一部充满人文关怀的破产法,既可能让诚实但不幸的债务人,通过破产法的豁免机制,脱离债务的苦海;也可能让债务人破产涉及的弱势群体,尤其是妇孺儿童的切身权益,通过个人破产法中的反豁免机制,得到妥善保障。伊坂幸太郎在他的《再见,黑鸟》,为我们讲述一个“当破产遇见爱”的故事;但在这个悲情故事的背后,我隐隐感觉到伊坂幸太郎对个人破产法的祈盼。读者诸君试想,假如债务人星野一彦可以寻求个人破产法的纾解,假如“那辆巴士”正是个人破产程序的隐喻,那么这个“当破产遇见爱”的故事,可能便会有另一种讲法。

(作者陈夏红为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蔡军剑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