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丨举法治利剑 打响蓝天保卫战

2019-06-05 10:32
福建

一场新雨过后,初夏的宁化格外清新,绿意浓浓。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宁化县是林业大县,森林覆盖率达74.81%,城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位居全省前列。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宁化县检察院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为宁化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守青山

宁化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办理一个案件,修复一片生态”的司法理念,积极探索生态修复制度与方式。

主动与县公安、法院、林业等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建立生态修复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七类适宜修复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纳入适用范围,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

三年来,宁化县检察院已督促相关责任人补植各类林木10000余株,完成原地修复26亩,生态基地站修复50余亩。实现依法惩治与及时修复的办案效果,为生态修复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护绿水

助力水岸共治新模式。依托驻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平台,着力加强与相关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监督制约,健全涉河涉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两法衔接”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宁化县水岸共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近期,宁化县检察院联合各成员单位展开为期2天的“涉砂回头看”专项行动,有效防止河道内已拆除的非法涉砂企业“死灰复燃”。目前,全县22家非法旧有河道采砂、洗砂点已全部取缔。

同时围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一级水源保护地寨头岭水库、隆陂水库和桥下水库进行全面巡查,让城区11万人口喝上放心水。
保蓝天

该院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先进理念,宁化县检察院结合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从“打击、规范、监督”三个层面入手,不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格管控大气污染排放企业。

2019年4月,该院干警对该县3家工矿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对于不规范排烟、排气的企业,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发出《告知函》督促其尽快责令相关企业采取整改措施。
今后,我们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工作理念,坚持“小院要有大作为”的工作作风。以检察公益诉讼为抓手,聚焦各类环境污染问题,持续深化“守青山、护绿水、保蓝天”的工作目标,为宁化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文案:张洪文

编辑:伍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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