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四风”反弹回潮:端午前夕茅台酒屡现身纪委通报

澎湃新闻记者 岳怀让
2019-06-05 17:14
来源:澎湃新闻

过两天就是端午节(6月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注意到,临近端午假期,不少地方的纪委监委近期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

值得注意的是,在部分典型案例中,茅台酒的身影频频出现,成为纪检部门在节前警示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的例子。

例如,广西纪检监察网6月4日发布了《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为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持续整饬“四风”问题,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2019年端午节前夕,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其中包括南宁市武鸣县(区)公安局(分局)党委委员、副政委黄铭东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中秋节前,黄铭东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12瓶青花郎酒、36瓶贵州茅台酒。此外,黄铭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4月,黄铭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

同日,“清风郑州”微信公众号发布《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端午”假期临近,节假期间是“四风”问题的易发期,也是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考教期,更是作风建设成效的检验期。为进一步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于律己、清廉守正,有效预防“节日病”发生,营造清清爽爽、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郑州市纪委监委将近期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

其中包括郑州市公安局商城路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艳芳(副县级)违规用公款购买、使用高档白酒问题。2016年7月陈艳芳主持商城路分局全面工作以来,分别于2017年12月、2017年春节前、2018年春节前使用公款购买茅台酒用于公务招待。陈艳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4月,陈艳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违纪款物被收缴。

往前一日,江苏媒体扬子晚报网发布消息《中共镇江市丹徒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端午”佳节将至,为营造清正廉洁的过节氛围,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警示通报。

其中包括丹徒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潘光耀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吃请问题。潘光耀在担任丹徒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期间,于2017年5月在承办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过程中收受案件当事人黄金叶天叶香烟1条,价值约900元;2018年1月收受另一案件当事人飞天茅台2瓶、带密码锁的延安香烟1条,价值折合人民币3700元,并接受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吃请。2019年3月,丹徒区人民法院给予潘光耀政务记过处分,并免去其执行局副局长、执行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2019年5月,丹徒区纪委给予潘光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稍早前,海南省纪委监委还发布了《海南省纪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日前,海南省纪委对近期查处的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海南省纪委监委通报的案例中有两起都提到了茅台酒。

其中包括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琼海分所原所长黄愤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11月,黄愤接受某检验设备公司代理商工作人员谢某某的宴请和4瓶茅台酒。黄愤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19年2月、3月,黄愤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还有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8年春节前,王雄接受某企业主许某某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其3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现金红包和一箱茅台酒。2019年1月,王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另外,“合肥晚报”微信公众号6月4日还披露:近日,六安市舒城县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工会原主席刘伦德涉嫌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串通投标罪一案,在舒城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指控,在其收受的财物中,有29箱贵州茅台酒,价值15万余元。

事实上,除了茅台酒屡屡现身反腐败通报,随着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原副书记、原董事长袁仁国和茅台电商公司原董事长聂永被查,近期围绕着茅台酒的反腐败新闻已多次引发舆论关注。

“茅台出贵州”,茅台酒在推广了贵州知名度的同时,也屡屡在一些腐败案件中现身。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为应对这一状况,贵州省在今年1月就采取了狠招严禁干部用茅台酒谋私利。

贵州省官方媒体1月17日纷纷发布消息《贵州省出台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消息透露,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严管理干部队伍,维护全省良好政治生态,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这份《规定》明确提出,领导干部严禁有五个方面的行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参与茅台酒经营活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其他特定关系人获取茅台酒经营资格、增加茅台酒销售指标、倒卖茅台酒提供便利;违规审批茅台酒经营权;违规收送茅台酒;其他违规插手、参与茅台酒经营的行为。

此外,《规定》还指出,领导干部要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其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参与茅台酒经营活动。

《规定》强调,对有意违反、规避本规定或者不按规定整改的领导干部,按照贵州省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纪律处分专项规定,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规定》要求,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立领导干部打招呼登记备案制度,凡过问必登记、凡打招呼必登记、领导干部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其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参与茅台酒经营活动必登记。凡发现应登记未登记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蒋晨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