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披露“医保机构拖欠千万医保费”细节:一主任被降为科员

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2019-06-04 18:10
来源:澎湃新闻

6月4日,山西大同市纪委监委通报曝光3起“放管服效”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涉及早前被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和央视新闻频道披露的“大同医保机构拖欠百家药店医保费约1515万”事件。

通报介绍,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大同市医保中心先后四次发文,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两定机构)的审核准入下放到县区,要求各县区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属地管理结算工作。大同市平城区(原城区)社保中心作为该区五险(含医保)合一的经办机构,不积极不主动,先是以行政区域划分即将调整、人手紧张、业务不熟等为由,申请推后至行政区域划分完成再接收;2018年10月行政区域划分完成后,又以下一步要进行机构改革为由拒绝接收。市医保中心虽通过电话催促、约谈方式多次督促,但没有采取更有力措施积极推进,造成平城区177家定点零售药店2019年1-3月医保费用1514.92万元被拖欠。

待2019年4月12日接到群众反映后,在市医保局的督促下,4月18日平城区医保中心正式接收两定机构协议化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并于4月30日将上述拖欠医保费用全部结清。上述问题,于2019年5月7日被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通报,并被中央电视台午间新闻报道。

大同市纪委监委通报指出,市区两级医保机构相关负责人,宗旨意识淡薄,在医疗保障这一重要民生工作中,没有把群众真正放在心上,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消极应付,不作为慢作为,侵害群众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的平城区社保中心原主任杨永红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科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市医保局副局长、市医保中心主任戎力戒,平城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森,分别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平城区人社局分管医保工作副局长吕建明被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平城区政府党组成员、分管医保工作的副区长王义萍,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平城区政府党组成员、原分管医保工作副区长韩杰,予以诫勉谈话。

此前,央视新闻频道5月7日播出的《新闻30分》报道称,线索反映人陈先生是大同市平城区一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2019年1月至3月,其药店已被拖欠医保报销费用20余万元。陈先生在接受《新闻30分》采访时表示,“2019年之前,我们每个月都可以结到这笔钱,从2019年以后到现在,这笔钱一直没有结到。”

报道称,在陈先生的手机中,记者看到一个名为“城区药店要帐(账)”的微信群,群里共有115名被拖欠医保报销费用的个体药店负责人,他们曾多次找到有关部门反馈情况,但问题迟迟没有得到解决,这也导致这些药店流动资金枯竭。陈先生称,“市里说归区里管,但是区里说没接到任何通知,就这样左推右推、左推右推,推推拖拖四个月过去了。”

《新闻30分》记者随国办督查人员赴大同市平城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了解情况,该中心工作人员称,2019年全没结账,钱(医保报销费用)才划拨过来。

关于具体的拖欠原因,经国办督查室调查后发现,2018年1月29日、2月27日,大同市医保中心先后两次发文,要求各县区医保机构负责两定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化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

而大同市平城区社保中心作为该区五险(含医保)合一的经办机构,以行政区划即将调整,以及人手紧张、业务不熟等种种理由,表示难以承接,申请推后至行政区域划分完成后再正式接收。但是2018年10月行政区域划分完成后,平城区社保中心仍百般推拖,以下一步要进行机构改革为由拒绝接收。

直至2019年4月15日,大同市医保局约谈新成立的平城区医保局局长后,该局才缓慢开始承接,造成平城区177家定点零售药店2019年1-3月医保费用1514.92万元被拖欠。

    责任编辑: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