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从孙小果到“小四毛”:监狱之门岂能虚掩?

2019-05-30 17:39
来源:澎湃新闻

云南孙小果案热度未退,山西黑老大案进入公众视野。

近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对任爱军(绰号“小四毛”)等人涉黑案提起公诉。据报道,任爱军曾两次入狱,七次被减刑。2018年,其为首的涉黑团伙再次被打掉,任爱军被恢复执行无期徒刑,临汾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杨磊等12名“保护伞”被处理。

无独有偶,日前也有媒体爆出,2010年,湖北恩施男子严金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实际在狱服刑仅6个月。当地多名公安人员涉嫌为严金违规获批监外执行提供记功嘉奖“一条龙”服务,为其减刑。当地县公安副局长等28人被查。

从云南孙小果案,到湖北严金案、山西任爱军案,已经在宣示,司法领域的扫黑除恶正在不断砸下重锤。

这些涉黑团伙,无不是在司法“最后一公里”的收监环节逍遥法外。监狱是完成正义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公检法一系列工作成果的兑现地。如果这里出了问题,不仅容易让之前的努力付之东流,也会让正义的天平出现倾斜,对司法公信力是极大的破坏。对于这类案件的纠偏补漏是必须且紧迫的。

扫黑除恶强力推动过程中,很多隐匿的违法违规线索浮出水面。一些涉黑团伙屡打不掉、甚至死灰复燃,都指向一个共因:“保护伞”盘根错节。

因此,复盘这些案例,不是说不允许一些涉黑涉恶犯罪人员减刑,而是当减刑的程度、频次、理由都超出明显的常规水平时,就要警惕后续监督机制是否已经失效。

从近期这三个案例看,其减刑操作都很刺眼。孙小果的“发明”、严金的“立功嘉奖”、任爱军的“七连减”,都是一般服刑犯难以企及的,可以明显嗅出异味的。这也说明,只看程序、不看实质的减刑,其实就是形式主义,给暗箱操作留下了利益勾兑的司法裁量“自留地”。

监狱之门不能虚掩,否则正义无从谈起。归根到底,扫黑除恶虽是直接针对黑恶势力,但打“伞”同样是关键。不挖出保护伞,一项扫黑除恶工作就不能算完;不打掉保护伞,就还会留下黑恶势力重新登台的隐患。

当这几起离奇的案例被一一纠偏,重回正义轨道,更应反思的是:如何让减刑、假释、出狱等“后司法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如何引入更灵敏的社会监督力量,如何给监狱之门装上科学的弹簧。这势必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但又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因为事关法治信心的重建,事关正义的最终、完整实现。

    责任编辑:甘琼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