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陷阱》:如何围猎阿尔斯通

万迎军
2019-05-29 19:12
来源:澎湃新闻

《美国陷阱:如何通过非经济手段瓦解他国商业巨头》,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马修·阿伦著,法意译,中信出版集团2019年4月出版。

数月前,法国人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法国阿尔斯通锅炉部前全球负责人,尚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沙漠高原上的监狱服刑。经过多年抗争出狱后,他在今年出版了《美国陷阱》一书,以亲历者的身份描述了错综复杂、波谲云诡的美国域外法权的实施与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并购法国制造业的“掌上明珠”阿尔斯通公司的案例(时称“史上最大规模的商业交易”),惊心动魄,启示众多。

《美国陷阱》虽然是以作者亲历过程的顺序展开描述,实则围绕两条主线:一条是自作者在美国出差时因公司涉嫌在印尼项目中行贿,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被美国联邦调查局抓捕,继而被联邦检察官提起诉讼,在美国被审判,持续抗争,最终被引渡回法国,获得自由的过程;另一条是与作者被抓捕直接相关的美国司法部门如何实施域外管辖、协助美国通用电气成功完成其史上最大的一宗针对阿尔斯通的金额为123.5亿欧元的国际并购项目。

美国域外管辖权的典型法律是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美国国际制裁令(针对与美国敌对的国家,如伊朗、古巴、苏丹和利比亚等)和反洗钱法规。以《反海外腐败法》为例,美国通过实施该法律,刑事追诉涉嫌行贿的企业雇员,对违反该法的外国企业和美国企业课以重罚,近年来仅针对欧洲企业的罚款,即高达数十亿美元。同时,“协助”美国公司完成对被追诉企业的并购。根据作者的亲历,我总结的美国实施上述策略的方式如下:

第一,美国凭借其尖端的信息技术,对于涉嫌行贿和腐败的案件,通过美国国家安全局,动用所有手段进行调查(包括窃听和电子监控),部分依据《美国爱国者法案》,获得世界各地往来邮件、相关合同和行贿资金的支付和转移的相关证据。

第二,抓捕行贿企业的高管,作为“经济人质”,从不同层级开始,逐渐引向该企业的首席执行官,制造压力,迫使该企业认罪,接受巨额罚款,部分达成与窥伺收购该企业的美国公司(通常是被处罚企业的主要竞争者)的合作。

第三,成功实施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关键机构是美国司法部,其拥有众多业务精湛、熟悉国际交易、谙熟控辩交易的检察官。通常会向被调查企业建议签署一份《推迟起诉协议》,要求企业自证其罪、披露信息,最终达成协议,罚款结案。如果企业不合作,美国司法部将调用综合手段,猛烈进攻。

第四,检察官介入后,进行调查和审判前,检察官会向被告和其辩护律师提供海量的证据,以作者的经历为例,作者仅涉及一宗印尼的项目,但是美国检察官提供的资料超过150万件!由此导致被告根本无法在短期内阅读完毕,延长关押时间,更无力承担辩护律师查阅而形成的巨额律师费,最终迫使被告签署认罪协议。

第五,当涉嫌行贿的企业高管签署认罪协议后,美国检察官即高调宣布该企业涉嫌违反《海外反腐败法》,继而进行深入调查或抓捕其他涉案高管;各个时点行动(包括与并购相关)的拿捏极其精妙。

第六,此时,围猎的主角之一,即一直窥伺收购该跨国公司的主要竞争者——美国公司将会出现,向深陷行贿丑闻、面临美国司法部巨额罚款的目标公司抛出收购和整合方案,策动和实施并购。

第七,为配合上述收购(通常美国司法部否认两者之间的关联性),对于被抓捕在看守所或监狱申请假释的企业高管,美国检察官将掌控时机,拖延时间,以期将该案办成一件铁案,成功胜诉。与此同时,并购谈判项目将紧锣密鼓地进行,亦获得成功实施;

第八,基于被处罚企业签署的《认罪协议》,美国司法部有权向该企业派驻一名任职三年、作为外部控制人的监督官,通常是一名美国律师,继续监督该企业的合规经营。

因此,在某外国公司涉嫌行贿、违反美国《海外反腐败法》时,以实施该法律的名义,制造陷阱、参与围猎的各方有:美国联邦调查局、美国国家安全局、美国司法部及其检察官、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起诉涉嫌篡改账目掩饰行贿、亦误导投资者的该公司,如果该公司系美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伺机收购该企业的美国大公司、美国监狱和看守所(条件恶劣,被抓捕的企业高管难以忍受,宁愿或被迫签署《认罪协议》,期望早日离开)、美国法官,以及被告的辩护律师(大多有曾经担任检察官的背景,作者认为,为其辩护的律师是“帮倒忙”)。最终的结局通常是,涉嫌行贿的企业被重罚或被美国企业收购,美国企业继而掌控该企业所在国的重要工业以及信息和技术。

以本书涉及的美国通用电气并购阿尔斯通案为例,在作者以及其他几位高管被抓捕前后,阿尔斯通首席执行官秘密和美国通用电气谈判,最终不顾法国相关政府部门和民间的反对,同意出售。美国通用电气成功游说法国总统以及欧盟,获得批准,并击退了全球另一大竞争者德国西门子公司,成功收购了阿尔斯通最有价值的能源业务。以通用电气为例,过去十年间,通过这种围猎的方式,至少收购了4家跨国公司。

《美国陷阱》记载的案例以及美国抓捕外国企业高管的情形,我们似曾相识。对于我们的启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其一,现代国家间的战争,主要的形式之一是“法律战争”。美国凭借其超级大国地位、军事实力、强势美元和信息技术,成为全球唯一能够颁布且执行域外法律的国家,基于《反海外腐败法》、美国国际制裁令和反洗钱法规,数十家世界大公司遭受罚款、受到重创。作为日益融入国际经济贸易领域的众多中国企业,应该熟悉该等法律并予以应对。作为政府层面,除了继续严格实施反垄断法,评估和监管跨国公司因并购而可能发生的垄断行为以及“恶意”收购外,应建立对等的机制和部门,逐步解决域外管辖权的不对等,对抗美国滥用司法权的行为。

其二,站在企业的角度,要依法经营,避免被美国以法律的名义围猎。以本书涉及的阿尔斯通为例,该公司以寻找中间人向政府官员行贿的方式,获得了世界各地的工业项目,在瑞士设立了一家子公司,负责和中间人的谈判、合同签订以及付款。为此,瑞士方面花费数年调查,英国反腐机构严重欺诈办公室、意大利和世界银行等均开展了大规模的调查。阿尔斯通的前法务总监艾因宾德甚至认为,所有的合同均是通过贿赂而获得。2014年12月22日,美国司法部召开大型新闻发布会,美国司法部副部长詹姆斯·科尔宣布了针对阿尔斯通的高达7.72亿美元的罚款,系美国有史以来对一起腐败案件所处的最大数额的罚款。

反观本次并购的收购方美国通用电气,在20世纪90年代初,发生因挪用与以色列军购协议利润余额而被处以6900万美元的罚款后,通用电气管理者清理了团队,通过了严格的“道德宪章”。其后,在被美国律师协会同行盛赞为美国最具创新精神的法律专家之一、负责合规的副总裁本·海内曼的领导下,通用电气赢得了“白衣骑士”的美誉。同时,与美国司法部反腐败部门建立了密切联系,继而认识到受腐败案牵连的公司是理想的“猎物”,遂形成收购该等公司的战略安排并予以实施。因此,简而言之,跨国公司必须建立合格的内部监控制度,严格实施,方能避免成为“猎物”,不被围捕和收购。

其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要关注本企业的合规建设,避免参与涉嫌腐败或其他违法行为,组建以公司法务总监领导的本国熟悉国际业务的律师团队,等等。像本书作者皮耶鲁齐就很“背运”,不仅感觉被作为阿尔斯通的牺牲品和“祭品”,而且在美国服刑期间,被阿尔斯通抛弃,以不能正常履职为由,解除了聘用合同,不再支付律师费、雪上加霜时,应鼓足勇气,持续抗争。本书作者本是替人受过的小角色,最终基于各方因素,竟然被美国检察官和法官判定为主谋,历经数年,辗转关押于美国不同监狱和看守所。但皮耶鲁齐怀着和家人团聚的信念,周旋于环境恶劣的监狱中的各色犯人,锻炼身体,在狱中讲授数学和英文等;学习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和相关案例,持续和美国检察官斗智斗勇,同时关注通用电气收购阿尔斯通的项目,揭露美国司法部和通用电气的“合谋”,向法国政府和企业界领袖说明时任阿尔斯通首席执行官柏珂龙的虚假用心,呼吁重视对法国工业的保护。

综上,作者作为“美国陷阱”的受害者之一,详细介绍了当时史上最大商业交易项目——通用电气收购阿尔斯通案的极为复杂的过程和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实施,包括作者亲历的堪比美剧的美国监狱生活,情节紧凑、引人入胜,对于了解美国域外法权的实施、跨国公司的合规和国际并购战略,具备教科书的作用,开卷有益,推荐阅读。

(作者万迎军为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际并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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