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腐”女红通莫佩芬回国投案背后:丈夫敛财千万已获刑

秦羽/北京日报“长安街知事”微信公号
2019-05-28 14:44

5月28日,“百名红通人员”莫佩芬回国投案,结束了近6年的外逃生涯。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她的丈夫系杭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王光荣,因与妻女、情妇敛财上千万,其已获刑12年。

莫佩芬

莫佩芬,女,1953年12月出生,杭州西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原项目负责人,涉嫌职务侵占罪,2013年8月外逃。

她逃往国外后,丈夫王光荣即将被查的消息不绝于耳。最终,9个月后,即2014年5月,杭州市纪委宣布对其立案调查。

2014年11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莫佩芬批准逮捕。同年12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

公开资料显示,王光荣曾任杭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党委书记、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厅巡视员,2012年就已经退休。

2015年4月,王光荣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通报称,其非法收受请托人巨额财物,并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

在诸多报道中,王光荣被视为“全家腐”以及违规兼职取酬的典型。具体来说,他退休后次月就进入某房地产集团任职,领取高额年薪,并以咨询费名义收受20万元。

王光荣

王光荣在城建工作岗位上工作20多年,结交的开发商逢年过节礼品不断,女儿出国、结婚更是礼金重重。有送礼者说,去他家发现其妻莫佩芬在家里地位高,就马上改走“夫人路线”……

令人咂舌的是,不但莫佩芬、女儿及女婿先后在多家房地产公司工作,莫佩芬还有多名家族成员涉足房地产领域、金融领域。他们有的在企业任职领酬,有的从事地产项目开发,有的在公司占有股份获利,有的则收取高额费用为有关公司办理项目前期工作。

检方指控,2001年至2014年,王光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者伙同其妻女及情妇,先后收受13805240.5元,并在退休后收受20万元。

2016年11月,杭州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认定王光荣受贿1168万余元、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20万,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

落马以后,在看守所里,王光荣曾经忏悔:有些东西(情节)是偶然的,有些是必然的,像收受礼金礼卡,(误认为)大家都在收,好像不足为奇。有些时候也没有引起警觉。

王光荣一审获刑近3年后,其妻莫佩芬也选择了一条正确的道路——回国投案并积极退赃,成为党的十九大以来第9名,也是天网行动”以来第57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

中央追逃办负责人表示,将坚定不移深入推进追逃追赃工作,将党中央关于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要求落到实处。再次正告境外在逃腐败分子,彻底放弃幻想,尽快回国自首,积极退赃,争取宽大处理。

(原题为《“全家腐”的女红通投案背后:丈夫敛财千万》)

    责任编辑:顾亚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