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5天作案2起杀害5人:受害人家属曾发文害怕其继续伤人

陈卿媛/红星新闻
2019-05-27 13:40

据@湖南网警巡查执法,5月21日17时50分许,嫌犯张居迁在湖南洞口县车塘村委门口杀害村民张某红。25日22时20分许,嫌犯张居迁再次作案,在东林水库附近残忍杀害刘姓两名老人和两名小孩。

红星新闻注意到,洞口县公安也先后发布悬赏通告,称张居迁身高165cm左右,微胖,逃跑时随身携带凶器,警方对嫌疑人的举报悬赏金额也由2万元提高到了5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裁判文书网发现,张居迁(绰号“啊脑壳”),自1992年起,他曾因犯盗窃罪、流氓罪多次被判刑。

嫌犯张居迁在湖南洞口县车塘村委门口杀害村民张某红,张某红是罗某的舅舅。罗某告诉红星新闻,就因为张居迁说了一句对舅妈人生攻击的话,两人发生口角纠纷,张某红搭上了自己的生命。

5月22日,罗某曾将舅舅惨遭杀害一事编辑成文发到网上。文中提到,张某红在村委门口被连捅数刀,张某红母亲已经85岁,张居迁曾多次坐牢;文中还提醒大家,张居迁还在逃跑,估计还在湖南境内,提醒他人小心特别是夜间要少出行,防止入室抢劫甚至伤人。

悲剧再次重演,5月25日晚上10点多,张居迁涉嫌再次作案,东林水库附近4人不幸去世。

张居迁1963年5月21日出生于湖南省洞口县,身份证号码为432624196305219111,汉族,文盲,农民,住湖南省洞口县。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张居迁曾因犯盗窃罪、流氓罪,于1992年被武冈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8月15日被武冈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11年1月6日假释释放,2012年10月15日假释考验期满;因犯盗窃罪,于2014年11月26日被洞口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15年4月1日刑满释放;因犯盗窃罪,于2015年7月8日被洪江人民法院判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原题为:《男子5天作案2起杀害5人 受害人家属曾发文害怕其继续伤人》)
    责任编辑: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