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醴陵应急管理局指江西萍乡应急管理局传谣:造成恶劣影响

微信公号“潇湘晨报”
2019-05-26 18:40

5 月 25 日,湖南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了一则辟谣声明。

声明称,近日,江西省部分烟花爆竹微信群、江西省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等,散布 "2019 年 5 月 18 日,醴陵市一烟花爆竹厂结鞭车间发生燃爆事故,已造成三人死亡两人重度烧伤 " 等谣言,严重损害了醴陵形象,并给醴陵烟花爆竹行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面对上述谣言,醴陵市应急管理局表示:经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和明月镇人民政府联合对企业逐工房现场严谨细致地核查,谣传的涉事企业醴陵市兴宇花炮有限公司(斋江工区)未发现有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痕迹。该企业位于醴陵市明月镇天华村土湾组,法人代表杨子健,胡凡章为该企业股东,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为湘 YH 安许证字〔2018〕020353(2-2),有效期至 2021 年 10 月 17 日,许可范围为爆竹类 : 爆竹类 C 级。该企业因业务量不足,自 2019 年 4 月份以来,基本处于半停产状态。经调查,该企业近年并未发生过任何大小生产安全事故。

目前,醴陵市兴宇花炮有限公司(斋江工区)已向公安部门报案,将严肃追究相关造谣者的法律责任。

同时,针对 5 月 24 日,江西省萍乡市应急管理局仅凭网络披露、微信流传,就以正式文件(萍应急字〔2019〕75 号)发布醴陵发生事故致人死亡的不实信息,已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将保留采取法律途径的权利。

醴陵应急管理部门呼吁通过正当渠道举报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监管部门开展监管执法。同时,呼吁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警惕,谨防被谣言者利用,并积极举报造谣者,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5 月 26 日,潇湘晨报记者登录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在 " 政府文件 " 一栏内显示,最新一篇推送已经变成了 4 月 16 日的,萍应急字〔2019〕75 号文件疑似被删除。

记者随后拨打了萍乡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下方的电话,一名工作人员接通,当记者说明表示欲了解相关情况后,该工作人员立即将电话挂断。之后再打,此电话一直呈无法接通状态。

(原标题为《 湖南一应急局怼江西同行:我们的烟花厂没爆炸,不要跟着传谣》)

    责任编辑:钟煜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