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安庆成为国家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

2019-05-25 11:46
安徽

最新消息!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5月2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关于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工作的通知》,我市成为国家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在全省尚属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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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试点一示范”

医保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是指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和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

《医保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工作方案》要求,利用两年时间,试点(示范点)地区监管方式创新、信用体系建设、智能监控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和标准,推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取得突破。

我市成为全国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后,将侧重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进行试点。

➤ 一是建立基金监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路径,重点探索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和指标体系,相关信息采集、评价和结果应用等内容。

➤二是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分级管理制度和医保医师、医保药师积分管理制度等,探索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综合绩效考评、末尾淘汰等管理机制,把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机制、履行服务协议、规范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绩效考核等情况,作为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医保药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将考核结果与预算管理、检查稽核、费用结算、协议管理等工作相关联。

➤ 三是推行行业自律。鼓励公立医疗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师、药师等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规范和自律建设,制定并落实自律公约,促进行业规范和自我约束。

➤四是推进联合惩戒。积极推动将欺诈骗保行为纳入当地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发挥联合惩戒威慑力。具体的实施方案,市医保局将于6月14日前报国家医保局备案。

来源:安报全媒体记者徐媛通讯员张俊艳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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