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审理两起殴打公交司机案,施暴乘客均以危害公共安全获刑

澎湃新闻记者 葛熔金
2019-05-24 17:10
来源:澎湃新闻

温州瑞安市法院5月24日开庭审理两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并当庭宣判,两案均系乘客因琐事纷争,对正驾驶公交车的的驾驶人员实施暴力,被告人黄某、颜某分别被处有期徒刑五年、三年九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月4日下午,被告人黄某饮酒后与叶某、程某等乘坐108路公交车。因叶某下车后未能赶上已经驶离站点的公交车,程某多次与驾驶员尹某争吵,黄某用手按压尹某后脑,致使公交车失控。尹某及时紧急制动,未造成严重后果。当时,公交车的时速为43公里,载客40余名。当天,黄某逃离现场后又主动到公安局投案。

2月18日下午,被告人颜某在公交站点坐上一辆11路公交车,因支付车费与驾驶员胡某口角,用拳头殴打胡某头部,胡某及时紧急制动,未造成严重后果。当时,公交车正以28公里左右的时速行驶,载客12名。事发后胡某报警,颜某在现场等候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次日,颜某向胡某赔偿2900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集中审理两案是希望公众提高公共交通安全意识,不要让个人冲动演变成众多家庭的悲剧,“要让‘别碰司机’成为社会共识,为建立安全有序的公共秩序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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