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回应两名保代违规改动科创板申请文件:要求员工引以为戒

澎湃新闻记者 林倩
2019-05-21 21:53
来源:澎湃新闻

中金公司对两名保荐代表人被监管部门纪律处分的情况作出回应。

5月21日,证监会发布消息称,上交所在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中发现,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保荐代表人万久清、莫鹏违规改动招股说明书、审核问询函等注册申请相关文件。

证监会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金公司)上述两名保荐代表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与此同时,上交所对中金公司也予以书面警示,督促其在科创板相关发行上市申请项目中,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和保荐代表人监督管理。

5月21日晚间,中金公司回应澎湃新闻记者称:“就监管部门对于保荐代表人万久清、莫鹏的纪律处分和行政监管措施,公司高度重视,要求员工引以为戒,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并将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和保荐代表人的管控和培训,提升保荐代表人执业水平、确保保荐工作质量。”

据披露,2019年4月28日,在向上交所报送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同步报送的更新版招股说明书中,万久清、莫鹏作为保荐工作具体负责人,擅自多处修改了招股说明书中有关经营数据、业务与技术、管理层分析等信息披露数据和内容,并由此同步多处修改了上交所问询问题中引述的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

上述修改,未按上交所要求采用楷体加粗格式标明并向上交所报告,也未按照保荐业务执业规范和中金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报送公司内核部门审核把关。

上交所指出,违规行为发生后,中金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万久清、莫鹏能认识到行为的错误,并按照要求予以改正。

其上述不当行为,违反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也违反了保荐代表人的执业规范。

值得关注的是,该纪律处分决定将通报证监会,并记入保荐代表人的执业质量评价和诚信档案。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注册申请文件受理后,未经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同意不得改动。

证监会表示,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和其他相关从业人员,应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科创板各项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事项报告等义务,积极配合审核工作,全力确保申报质量。

    责任编辑:孙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