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开征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例涉黑案“保护伞”线索

澎湃新闻记者 李文姬
2019-05-15 11:05
来源:澎湃新闻

据《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消息,5月14日,巴彦淖尔市纪委扫黑除恶办公室发布一则通告,公开征集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兰卫国(曾用名兰明)、张连柱涉黑案件“保护伞”问题的线索。

澎湃新闻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人民法院了解,去年12月9日,该院对一起“砂霸”案一审宣判,依法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判处兰卫国、张连柱等13人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系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宣判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件。

法院认定,2013年至2016年期间,兰卫国、张连柱为了控制、垄断五原县砂石料市场,组建巡山队,购置巡山车辆,租用房屋,制作巡山队标志,有组织地在乌拉特中旗、五原县等地巡山、巡查,形成相对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他们对部分砂石场负责人、砂石料大车司机进行恐吓、拦截、殴打、威胁,对同行敲诈勒索、阻止经营,称霸一方。同时,他们还为索要砂款采取非法拘禁、故意伤害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

最终,五原县法院以被告人兰卫国、张连柱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数罪并罚,决定分别执行有期徒刑18年、1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组织成员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8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然而,该案并未就此了结。巴彦淖尔市纪委扫黑除恶办公室14日发布的通告称,若有人掌握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涉及该涉黑案件腐败问题、充当该案“保护伞”问题,或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兰卫国、张连柱案件)工作不力问题的线索,均可积极举报。

澎湃新闻记者梳理发现,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以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近日多地发文,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征集举报工作。

例如湖南省平江县、汨罗市,浙江省苍南县等地纪委监委均表示,将对群众举报的问题优先查处、快查快结,并对举报人情况进行严格保密。浙江省遂昌县、湖南省安仁县纪委监委还表示,举报人举报的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责任编辑:蒋晨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