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观察丨规制电商的“界面霸权”,才能杜绝恶意搭售

澎湃首席评论员 沈彬
2019-05-10 17:06
来源:澎湃新闻

有一桩事关中国亿万消费者的大事,显得有一些低调。

4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有一个月的征求意见期。《办法》长达8900余字,以这么大的体量,对今年元旦开始实施的《电子商务法》进行更详细的规定。

如果说《电子商务法》打下电商领域的四梁八柱,那么这次的《办法》更像操作规程、“店长守则”,以细密的制度把之前饱受诟病的大数据杀熟、恶意搭售、个人信息等问题管起来,防止“魔鬼出在细节里”,在消费者的痛点上做改进。

在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方面,《办法》明确了“逐次授权”,在第22条中:除了原则性规定收集、使用消费者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和收集、使用规则,并经被收集者同意”,还规定:收集信息应“逐次征求消费者同意”,不得采取一次性授权方式获得消费者同意。

这就避免之前电商平台让消费者在注册用户时签下“卖身契”,一次注册挖你一辈子的数据。而且如果商家搞信息勒索,按“逐次授权”的规定就要反复向消费者提示授权,很容易把商家的不正当行为曝光出来。

《办法》也关注到电商领域中商家和消费者基于技术的“力量悬殊”问题,手机屏前面的很多是第一次注册、边吃早点边下单、根本来不及仔细看页面信息的“消费者小白”,而手机屏后面却是集纳了熟悉行业规则的程序员、产品经理、法务等集体智慧的工业产品制造商,双方从财力、精力、知识水平上都有很大差距,天平本来就是倾斜的。所以《办法》反复强调对电商家滥用“技术优势”的限制,“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第21条),“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第23条)。

之前,不少电商平台通过滥用技术优势、界面语言优势搞的默认勾选、“不请自来”的恶意搭售。OTA(在线旅游预订)领域这个问题最突出,“不明码标价”的恶意搭售花样不断,让用户上当而不自知——购买机票时,往往会被恶意绑定航空意外险、酒店优惠券、机场接送券等“没有用的服务”,最后实际上却是让用户多掏了冤枉钱。

2017年10月,明星韩雪就在微博上发文控诉携程的“捆绑消费套路”,她购买的机票除了正常的机票价格和机场建设费以外,还强行加入了38元的酒店优惠劵。“曾经多次发现,并手动取消,隐藏在订票信息下的‘预选保险框’。 然而,百密一疏。”知名媒体人王志安也炮轰过:其团队去武汉采访,但携程App混淆五星和豪华酒店的分类,结果明明是要选择五星级酒店的,却被误导选择了携程自定的所谓“豪华酒店”。这些对捆绑式销售的吐槽一度达到沸点,甚至《人民日报》也质问过“干净机票不好买”的问题。

其实,“搭售陷阱”已经成为很多OTA平台的盈利点之一,因为目前的机票的价格是透明的,OTA并没有太多利益可以赚,消费者对机票、酒店费用是相当敏感的,这导致一些平台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打了歪主意,用低价的机票、酒店来“引流”,结果赚的却是搭售的钱,这严重扭曲了市场环境,因为各种搭售套路使价格信号失灵,让商家间的竞争从打开市场、降低成本,转向怎么利用技术优势向消费者“挖坑”。

所以,这次《办法》在《电子商务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搭售或者以多种选项方式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注意,禁止将之设为“默认”选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消费者能够自主行使对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办法》还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这意味着今后的电商平台订单,必须是“自主点击”,平台再也不能通过“界面霸权”挖坑埋雷了。透明的价格环境,才能促进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从而保障消费者的利益。目前,在舆论压力之下,OTA行业内部也有分化,飞猪最近升级了“安心票”服务,承诺供应“净价票”,无默认搭售或捆绑搭售,在行业里形成倒逼机制。《办法》顺利实施之后,“净价票”和“自主点击”会成为整个行业的法律底线。

“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是交易环节和程序是公平的。从之前的《电子商务法》到这次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本质不是为实施行政管治,而是为当好“守夜人”、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让消费者放心消费,买机票、订服务,不需要像防贼一样防着企业,透明的价格让企业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公平竞争。

    责任编辑:沈关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