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惩治村霸支书已成基层反腐重点

陈磊/法制日报法治经纬
2019-05-10 06:53

● 自2017年1月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要闻栏目总计发布22起“村霸”支书案例消息。“村霸”支书利用手中的权力资源,通过暴力胁迫等违法方式,形成一个封闭的“自由王国”,肆意侵害群众利益

● 在个别地方,基层党组织没有严格执行党内法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没有对村支书的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对“村霸”横行乡里问题听之任之

● 未来要解决“村霸”支书问题,一方面要从顶层设计着手,即将基层治理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的总体框架;另一方面,要从微观入手,完善农村党支部书记的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等具体制度,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工作机制

身为村党支部书记,却长期把持村务,非法操纵村委会选举,进而蜕变成“村霸”。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要闻栏目发布一则消息,辽宁省昌图县金家镇西五家子村党支部原书记姚勇因“村霸”问题被通报。

这并非孤例。《法制日报》记者逐条梳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要闻栏目信息发现,自2017年1月以来,要闻栏目总计发布22起“村霸”支书典型案例消息。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个别村支书横行乡里,侵害老百姓的直接权益,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基层治理秩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案例,体现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坚决惩治“村霸”的坚定决心。

公布多起典型案例

彰显从严治党决心

5月2日早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要闻栏目发布消息称,辽宁通报5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例,姚勇“村霸”问题正是其中一起。

2016年4月,姚勇借村委会换届之机,采取将自定候选人在选票上提前填好、威胁多数群众不准参加竞选、强迫少数群众竞选凑数走过场等手段,非法操纵村委会选举,帮助其儿子及其身边人当选村委会成员。

此外,姚勇还长期把持村务,采取殴打、谩骂等暴力手段强行阻止外来耕地机械入村作业,强逼村民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接受其提供的耕地“服务”,非法获利28万余元。

根据通报,姚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要闻栏目发布的通报消息中,有的村支书还组成涉黑团伙,例如广东省化州市东山街道上街社区原党支部书记蔡德志。

2011年以来,蔡德志利用职务便利及家族影响力,在当地逐渐形成以其为中心、部分家族成员和村委会成员参与的涉黑团伙。

这个涉黑团伙通过打压、恐吓、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欺行霸市、打人占地,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通报称,蔡德志为攫取非法利益,指使上街社区东岸村村民经济合作社原社长蔡某等人多次组织实施敲诈勒索,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对在东岸村建房的外籍群众索要钱财共计22万余元。

2018年4月,蔡德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年12月,蔡德志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8个月。

《法制日报》记者统计发现,自2017年1月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要闻栏目总计发布22起“村霸”支书案例消息。

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个别村支书蜕变为“村霸”,横行乡里,侵害老百姓的直接权益,让老百姓不能享受到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更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基层治理秩序。

庄德水认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这些案例,折射出中央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坚决惩治“村霸”、解决老百姓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坚定决心。

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打击“村霸”是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具体举措,对于提升基层群众对反腐败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有重要作用。

村霸支书横行乡里

已成基层反腐重点

2017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召开,时任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会上指出,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省级党委和纪委要督促市县乡党委、纪委及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

王岐山指出,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

当年7月,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部署要求,吉林省长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查“村霸”和村干部违纪问题,还通报了7起典型案例。

其中包括:农安县烧锅镇革新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元喜,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指使及伙同他人殴打多名村民;空港经济开发区杨家岗村党支部原书记李井贵,独断专行、以权谋私,在未召开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集体预留宅基地、村路、壕沟建设养殖场等。

2018年10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5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其中,河南省洛宁县兴华镇董寺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狄治民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居首。

1997年至2017年,狄治民依仗家族势力,暴力破坏选举,违规发展党员,长期把持操控村级政权;随意殴打辱骂村民,敲诈村民财物;利用手中权力包揽村里大小工程;长期霸占村小学操场,导致学生多年无法上体育课;坐地起利,随意设卡强行收取过往车辆“补偿款”;以停电相要挟,强行向施工方供应劣质砂石,从中谋利;以债务纠纷为名,强行私扣施工承包方车辆,法院判决后仍拒不归还。

此外,狄治民多次威胁围攻乡政府、烟站工作人员,破坏烟叶收购秩序;以取消低保相威胁,强迫贫困户为其劳动,动辄拳脚相加;到贫困户家里“理直气壮”地拿走上级送的慰问品;弄权使绊,村民到村委盖章办事被迫向其送烟送钱等。

狄治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此案涉及的56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

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潘春玲博士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通过不同时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要闻栏目所发布的内容主题,可以判断当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密切关注的动向。

潘春玲研究发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其中,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提高人民群众反腐败获得感的重要举措。

潘春玲认为,对“村霸”支书典型案例的通报,一方面可以体现中央在农村基层反腐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这一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

攫取权力破坏选举

肆意侵害群众利益

在《法制日报》记者收集到的这22起案例中,“村霸”支书多是形成涉黑恶团伙,靠着暴力、胁迫等手段横行乡里,侵害群众利益。

四川省洪雅县花溪镇黄龙村党支部原书记任先利就是其中一起案例。

自2001年以来,任先利先后担任花溪镇黄龙村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等职务,任先利之子任某宇依托父亲的影响力,在当地组织参与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行介入乌木交易等违法活动,逐渐形成以任先利、任某宇为首的恶势力团伙。

2018年8月,任先利被免去花溪镇黄龙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另一起案例中,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东区街刘村社区党委原书记刘永添,为获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成立公司,逐步形成以刘永添为组织、领导者的涉黑团伙。

近10年间,这个团伙通过暴力实施打砸、阻拦施工车辆、聚众造势等违法活动或不正当手段,强揽、抢占刘村辖区内的工程,并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大量刑事案件,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生活秩序。

2018年2月,刘永添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年8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

“村霸”支书的暴力行为往往导致他人伤亡。例如,广东省惠来县岐石镇览表村党总支原书记吴友平,曾伙同他人寻衅滋事、故意伤人,造成多人受伤;携带猎枪等作案工具聚众斗殴,造成一人死亡。

值得注意的是,“村霸”支书对基层选举造成严重破坏。

例如,除了姚勇、狄治民之外,贵州省纳雍县厍东关乡大坡村党支部原书记龙德江,在卸任后以切断村民饮用水要挟村民,使其儿子龙文懂当选大坡村村主任、村支部书记。

潘春玲发现,从通报的典型案例来看,村支书横行乡里的具体表现各异,但是也可以看到其中的一般性规律:第一,破坏选举是村支书横行乡里的一个典型表现;第二,在农村基层,一些村支书往往与当地的黑恶势力密切联系,甚至自己本身就是“村霸”。

在庄德水看来,分析这些“村霸”支书的行为可以看出,在个别村庄里,“村霸”支书利用手中的权力资源,通过暴力胁迫等违法方式,已经形成了一个封闭的“自由王国”,肆意侵害群众利益。

“为什么出现这种现象?根源是基层治理的失灵,导致基层治理秩序遭到了破坏。”庄德水说,在个别地方,基层党组织没有严格执行党内法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没有对村支书的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对“村霸”横行乡里问题听之任之。

潘春玲认为,个别村支书横行乡里,甚至形成“村霸”,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村干部选拔机制程序不够完善,村干部的晋升渠道比较少,对村干部选拔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二是在农村地区,上级部门对村干部的监督往往缺位;三是一些村民缺乏民主监督意识,不敢也不会监督村支书的权力运行,使一些村支书能够为所欲为,不受约束。

(原题为《惩治村霸支书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