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童星”养成?深圳消委会:警惕少儿演艺类培训消费陷阱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微信公众号
2019-04-22 19:45

随着人们对电视节目中

小演员、小主持人和小模特的广泛关注

大批少儿演艺类培训机构趁势崛起

为让孩子成“明日之星”

给孩子插上“梦想的翅膀”

不少家长义无反顾的

往童星培训“坑”里跳

然而

此类培训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潜藏着培训机构虚假宣传、培训资质不一

办学实力参差不齐等诸多问题

不良经营者关门停止营业现象也时有发生

据统计,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接到少儿演艺类培训投诉共293宗,2019年一季度有34宗。

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

一是经营者多宣称与知名电视台某少儿栏目或剧组合作,声称聘请演艺从业人员为少儿授课后,选拔表现优秀的少儿向电视台栏目或剧组输送小主持、小模特、小嘉宾和小演员。消费者签订合同缴纳费用后,接受培训的少儿并未有机会参与所宣传合作机构的活动。

二是实际培训服务质量普遍偏低,授课人员与宣传不符、授课内容杂乱无章毫无体系、授课时间零散不定。

三是消费者提出退费诉求后,经营者多以各种理由拒绝;对消费者要求提升培训服务质量、更换授课人员、改善授课场所条件的诉求也常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消费者维权艰难。

深圳市消委会进行调查

接到投诉后,深圳市消委会向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等机构就此类合作项目进行调查,得知被投诉的17家文化或传媒公司中仅有深圳北斗星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天视影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广电集团存在合作,有合作的2家公司投诉量共3宗,占少儿演艺类培训总投诉的1%,大多数被投诉经营者所宣称与电视台等机构的合作,实际并不存在。

为此,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对待孩子的成长之路,警惕不法经营者利用家长望子成龙之心设置少儿演艺类培训消费陷阱。

一、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应核实经营者宣称与其他机构的输送合作是否真实,勿轻信商家售前宣传。

二、提前了解经营者办学资质、办学实力,经过试听培训机构课程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正常经营、管理规范的大型培训机构进行消费。

三、保留合同、发票及其他相关消费维权凭证。如遇纠纷,及时拨打12315电话、通过“315消费通”或者“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的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投诉进行维权。

(原题为《“小童星”养成?深消委:警惕少儿演艺类培训消费陷阱》)

    责任编辑:崔烜
    校对: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