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一厅官涉嫌受贿罪案开庭,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宁夏检察
2019-04-19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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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8日上午,由宁夏吴忠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测绘地理信息局)原副厅长陈淑惠(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程庭审直播。

本案系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吴忠市首例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案件承办人依法向被告人陈淑惠及其辩护人告知了审查起诉阶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及诉讼权利义务。被告人陈淑惠表示认罪悔罪,对检察机关认定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同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在辩护人在场的情况下当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按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了该案。

庭审中,宁夏吴忠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的建议,依法核实了被告人陈淑惠认罪、认罚的真实性、自愿性,当庭提出建议判处被告人陈淑惠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至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的量刑建议。法庭调查阶段,公诉机关按照普通程序简化审出示了本案证据,被告人、辩护人均无异议,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对定罪部分无异议,紧紧围绕量刑事实进行了高效辩论,整个庭审仅用时1个半小时。

庭审当天,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全体员额法官、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被告人家属共计80余人旁听了庭审。该案的依法办理,是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充分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及时惩治犯罪,加强人权保障的典型案例,系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生动司法实践,进一步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主导性作用,系落实繁、简分流、起诉裁量权改革的大胆尝试。(原标题《检察机关对吴忠市首例厅级职务犯罪认罪认罚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

    责任编辑: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