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警界大佬”获刑11年:受贿近千万,交警妻子被判缓刑

“春城晚报”微信公号
2019-04-19 13:36

“春城晚报”微信公号4月19日消息,  日前,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了云南省公安厅技侦总队原总队长梁正军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梁正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而在不久前,梁正军妻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至此,原同为公安人员的夫妻两人,双双获刑。

云南公安的千万受贿案

2017年11月9日,云南省纪委发布消息,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公安厅技侦总队总队长梁正军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2018年7月30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以梁正军涉嫌犯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8年8月21日,曲靖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判决文书中称:2001年至2017年期间,梁正军利用担任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长兼大理市公安局局长、普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普洱市公安局局长、云南省公安厅技侦总队总队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979.4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因数额特别巨大,梁正军的案件被称为云南公安干部的千万受贿案!

曲靖市中院审理后认为,梁正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和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79.4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中索取人民币17.145万元;收受钱物折合人民币962.325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应当依法惩处。

据此,曲靖市中院一审判决,梁正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扣押的涉案款971.145万元和19件黑酸枝木家具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卖官赚钱的“生意人”梁正军

在云南曲靖中院公开审理梁正军受贿案时,检方曾透露,此前,梁正军顶着组织部门两度否决而举荐的普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某,因感到事情危机,已经自杀。

而这只不过是梁正军诸多犯罪事实中的一项:受贿提拔下属,充当保护伞,为工程承建商谋利……官员梁正军很懂“生意经”。

在法院查明情况中,梁正军利用职务便利,帮别人承建项目的获利不胜其数,从2001年到2014年间,梁正军用这个方法,收受了高达700多万的好处。

而他的另一笔“收入”则来自卖官!

2010年至2016年期间,梁正军利用职务便利,为陈某乙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多次收受陈某乙所送人民币共计62.6万元。

2009年至2012年期间,梁正军利用职务便利,为杨某丙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多次收受杨某丙所送人民币共计6.8万元和玉石手镯2只。经鉴定,2只手镯价值人民币1.325万元。

2009年期间,梁正军利用职务便利,为王某谋取职务提拔、调整,于2013年8月让王某为其做黑酸枝木家具1套(19件),花费人民币7万元。

2010年至2016年期间,梁正军利用职务便利,为许某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多次收受许某所送人民币共计3万元。

此外,通过职务便利,包干预公安机关对带有赌博性质的游戏室的查办,从轻处理寻衅滋事案件等,都成了梁正军获利的手段。

直接索取的事情也发生过,:2012年12月,梁正军利用职务便利,安排李某乙为其支付购买1套(8件)红酸枝木家具款人民币17.145万元……

“生意人”的妻子

梁正军的“生意经”渐渐影响了他的妻子崔莉娟。

今年55岁的崔莉娟(曾用名崔丽娟)是大理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原主任科员。

据她交待,她与梁正军在宾川时就认识了做水电、消防工程的老板杨子建。梁正军调到普洱后,杨子建也在普洱做工程,双方的交往逐渐频繁起来。

2011年底的一天晚上,杨子建来到梁正军家中,说想要承揽普洱市公安局大楼的水电消防工程,请梁正军帮忙。离开时,杨子建将一个帆布旅行包留下。他走后,崔莉娟与梁正军打开包,发现里面是百元面值的现金,估计有100多万元,梁正军对崔莉娟说,赶紧把钱退给杨子建,但杨子建没有接电话。当晚,二人带着旅行包到杨子建租住的房屋内,将钱退给了杨子建。

2012年1月春节前的一天,杨子建再次来到梁正军家,当时只有崔莉娟一人在家,杨子建将一张存有140万元的银行卡和一张写有密码的纸条放在茶几上便走了。崔莉娟没有说什么。梁正军回家得知此事后,说不能收,便打电话给杨子建,叫他把卡拿回去。

虽然梁正军两次拒绝了杨子建的行贿,但最终,这140万元还是被崔莉娟收入囊中。

此后,经梁正军与相关人员打招呼,杨子建承建了很多普洱公安系统的建设工程。

崔莉娟被查

2017年11月14日,大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崔莉娟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2018年1月24日大理市监察委员会对崔莉娟涉嫌受贿案立案调查。崔莉娟在调查期间,已退还赃款120万元,另由他人退还剩余的20万元赃款。

崔莉娟受贿案提起公诉后,大理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于2019年2月14日对崔莉娟作出一审判决。

大理市人民法院对崔莉娟受贿案一审判决:被告人崔莉娟系国家工作人员梁正军的特定关系人,双方共同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14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梁正军简历

梁正军,男,汉族,云南宾川人。

1962年2月生,198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78年10月至1980年8月在云南省公安学校学习;

1980年8月至1998年4月在大理州宾川县公安局工作,历任民警、副局长、局长;

1998年4月至2001年1月任大理市公安局局长;

2001年1月至2008年7月任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长(2001年1月至2006年3月兼任大理市公安局局长);

2008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普洱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云南省公安厅技侦总队总队长。

2017年11月9日,云南省纪委发布消息,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公安厅技侦总队总队长梁正军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原题为《受贿近千万,曾提拔6个下属…云南警界大佬被判11年!与交警妻子双双获刑!》)

    责任编辑:文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