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把“不安全”的安全帽清除出场

高扬/检察日报
2019-04-18 10:01

近日,一段关于安全帽的视频热传。视频中,两个安全帽相碰,一线工人的黄色安全帽像蛋壳一般,被直接撞碎,另一顶红色帽子安然无恙。视频拍摄者更是直言“没有人管这个事儿”。据报道,视频发布者是工地上的砌砖工。4月17日上午,应急管理部官方微博转发视频并表示:如果连工人的安全帽都不安全,又怎么能够实现生产安全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决不能流于形式,浮于表面(4月17日《新京报》)。

应急管理部的官方表态掷地有声,让人看到国家坚决维护安全生产的决心,也会给视频里的工人们带去点希望。为使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对其造成的伤害,安全生产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属于法定劳动防护用品。对于从事有物体坠落、碎屑飞溅、转动机械和锋利器具等作业的劳动者而言,一顶坚韧的安全帽就是他们生命的保护神器。

多坚韧才够安全?最新出台的安全帽国家标准和《头部防护安全帽选用规范》在冲击吸收、耐穿透、耐低温、耐燃烧、电击绝缘等性能方面都给出了具体的数值标准。这个标准应是衡量安全帽派上用场那个时刻应达到的标准。

为什么视频中工人手中的安全帽那么脆弱不堪一击?可能存在几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源头上就不合格,一些生产商生产的安全帽本身就不符合国家标准,这些产品流入市场被生产经营单位采购,生产经营单位对此并不知情;第二种可能,生产经营单位为节约成本,低价采购质次安全帽给工人们使用;第三种可能,已经老化。一线工人的安全帽在户外风吹日晒变得脆化,过了使用寿命,需要定期更换,或者是因保存方法不当,让安全帽提早老化,导致安全帽质量无法达标,这种情况下需要加强养护。

究竟是哪种原因、哪个环节的问题,有关部门应逐一核实,及时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清除出场、清理出一线工人的手中。根据《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要求,对于安全帽这种易损耗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期,到期强制报废。这既是法定义务,也是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还是所有一线工人的权利。

安全生产重在预防,事故一旦发生,防护工具相当于保护工人生命的最后一道屏障,如果这道屏障靠不住,工人的生命便失去了最后的保障。没有一个工人,也没有一个工人家属愿意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听道歉、拿赔偿,相信也没有一个安监干部和建筑工程负责人愿意在安全事故之后被判刑。

劳动防护没有等级,安全面前人人平等。一顶安全帽,保护着人的生命,也实实在在地展现着安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用人单位对工人生命的尊重和负责。清理“不安全”的安全帽必须尽快行动起来,其他劳动防护用品,也该一块加入自查自清、通查通清的清单。

(原题为《把“不安全”的安全帽清除出场》)

    责任编辑:顾亚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