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扫黑除恶彻查“保护伞”,多名公安局局长通报被查

澎湃新闻记者 蒋子文
2019-04-13 14:37
来源:澎湃新闻

经中央批准,4月1日至10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完成对天津、吉林、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新疆等1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进驻工作,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督导工作全面启动。

随着全国各地扫黑除恶工作的持续深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近日已有多名公安局局长、副局长被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查处。

4月12日,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经中共黔南州委批准,独山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刘盛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涉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官方简历显示,出生于1971年11月的刘盛高是一名苗族干部,贵州荔波人,在职本科学历,1990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刘盛高是从一名医生转岗进入公安系统,早年曾在荔波县茂兰区水维乡卫生院、洞塘乡卫生院工作。1992年5月,刘盛高转为荔波县公安局治安科民警,后逐步拾级而上,历任荔波县公安局立化镇派出所副所长、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县公安局政委、党委委员,县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等职。

2013年5月起,刘盛高调赴独山县任职,先后担任副县级领导干部,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等职。2019年2月,刘盛高履新黔南州公安局副县长级干部。

此外,天津、江西等省份也于近日集中通报查处了多名涉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安局领导干部。

4月12日,天津市纪委监委网站通报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天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调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97件229人,其中充当黑恶势力的“官伞”、“警伞”48件84人,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的“庸伞”22件107人。

其中,北辰区委原常委、公安北辰分局原局长刘子让,公安西青分局原局长刘玉山,公安河西分局副局长杨云生,滨海新区公安局原汉沽分局局长郝建国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查。

根据天津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布的案情,刘子让、刘玉山、郝建国均存在收受贿赂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逃避处罚甚至刑事追究的情节,杨云生则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办理保安公司审批及游戏厅、洗浴中心经营提供帮助。

另据微信公众号“江西时政头条”4月12日报道,以中央督导为契机,江西省扫黑除恶掀起新一轮高潮。近期,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先后公布了本省6县市多名公安系统干部被查的消息,包括:奉新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彭添奎,湖口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潘新华,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胡建甫,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党委委员、三清山管委会副主任、上饶市公安局三清山分局局长余斌,萍乡市公安局副县级干部刘百羽(投案自首),乐安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陈兵。

    责任编辑: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