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宣布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四个月内就完成了法定程序

实习生 冼芷卉 澎湃新闻记者 刘楚
2019-04-01 15:43
来源:澎湃新闻

仅仅四个月,中国就完成了对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的法定程序。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4月1日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5月1日起,中国将对芬太尼类物质实行整类列管。

芬太尼类物质是一种强效麻醉性镇痛药,具有起效快且作用时间短的特点,是第三代毒品的重要原料。

发布会上,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刘跃进回答美国有线电视CNN记者提问时表示,美国总统特朗普推特里面谈到了中国对芬太尼物质(包括新精神活性物质)执法过程中相关的问题和猜测,实际上中国政府在打击毒品犯罪的问题上,态度是非常鲜明和坚决的,法律是非常明确的。

刘跃进说,芬太尼类的新型毒品在中国还没有大规模泛滥的情况下,中国政府就高度重视,先后列管了25种芬太尼类物质,还有2种前体,超过了联合国规定管制的21种。而且,在执法上,都是严格按照法律办事,执法必严。在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以后,中国政府会依法对各类违法犯罪分子予以打击,毫不留情。

刘跃进表示,整类列管芬太尼物质是中国毒品问题治理的创新性举措。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相互协作、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文献调研、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在四个月内就完成了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的法定程序,并科学界定了“芬太尼类物质”的法律定义,既保证管制范围的广泛性、可扩充性,又确保最大限度减少对医药、工业、科研及其他合法用途的影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王贺胜介绍称,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办理芬太尼类物质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芬太尼类物质依赖性折算表”“关于芬太尼类物质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等相关文件。

    责任编辑:崔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