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骑车逆行被上海交警拦下罚款50,后在网上散播不实信息
警方调查发现,此事完全是个“乌龙”。一年轻女子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共享单车逆向行驶,被交警处罚后心怀不满,竟将其他行人在非机动车道上推行婴儿车被交警教育警告的情节“移花接木”到自己身上,谎称因此被罚50元,并在网上散布这一虚假信息,引发媒体关注报道。近日,违法女子王某被宝山警方传唤接受调查。
事情发生在今年3月23日下午1时55分,宝山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民警唐俊杰在菊太路宝菊路路口西侧设卡整治。一年轻女子骑着共享单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被交警拦下。交警对24岁的当事人王某依法处以50元罚款。
处罚过程中,王某情绪十分激动,多次以“不知何为逆向行驶”等理由胡搅蛮缠, “大家都是这样的,为什么就拦我。”这个女子向交警表示自己的不满,执法交警唐俊杰回应“都是这样就是对的吗,都要进行处罚。”而其后,该女子又表示自己是法盲,不懂法,甚至以“我们在重庆不骑自行车”为理由进行抗辩,交警表示可以将她带回派出所进行普法教育后,该女子终于“老实”地缴纳了50元罚款,并用手机拍下了处罚决定书。
就在交警唐俊杰处罚王某时,1时58分许,另一交警拦下了正在非机动车道内推行婴儿车的违法行为人李某。交警使用PDA查询后,发现李某是首次违法,按照对行人违法的规定,对其采取“累进式处罚”,先予口头警告,并记录在案。
王某被处罚心怀不满,见此情形,为博取同情,抹黑交警,精心虚构了推行婴儿车散步被上海交警处罚的事实,并将拍下的自己被处罚的罚单嫁接在这一虚构的事实上,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里发布,引发媒体关注并进行相关报道,对上海警方的做法提出了质疑。
媒体报道引发网友关注。 上海警方供图3月27日,一家媒体发布了题为《上海一市民推婴儿车逆行被罚50元交警回应》的报道,报道中描述,根据该女子的爆料,有男子在路上推行婴儿车被罚50元,还有女孩子因为误走上非机动车被罚款20元。而这篇报道引起了不知情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表示交警处置过于严厉,应当先说教,而不是“一上来就罚款”。
这篇内容不实的报道,很快给当日的执勤民警唐俊杰带来了困扰。“我那天突然接到领导电话,问我是不是对在非机动车上推行婴儿车的行人处置不当了”,3月28,唐俊杰接受记者的采访,表示自己立即回忆了一下并调取了执法记录仪的画面,画面中自己只是按照规定对违法的行人进行了警告,也从未对什么在非机动车道上行走的女孩进行罚款20元的处罚。
更有趣的是,警方调查发现,王某已于2018年5月18日拿到驾照,这说明她早已通过相关考试,对于交通法规应学应会,所谓不懂法,完全是狡辩。王某虚构事实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目前,王某被宝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对于网友们提出的诸多疑问,例如逆行推行婴儿车到底违不违法,行人违法目前怎样处罚等问题,澎湃新闻记者也从上海警方获得了答案。
婴儿车在非机动车车道推行算不算违法?
警方回答:婴儿车在非机动车道内推行属于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因为推行婴儿车行走等同于以行走状态参与道路交通的,应当在人行道内推行并确保安全。在非机动车道内推行婴儿车极其危险,一旦被疾驰的非机动车碰撞,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为什么推行婴儿车被交警处口头警告?
警方回答:因当事人李某系行人首次违法,民警对其进行了口头警告教育并录入个人信息,也是“累进式执法”的一个环节。
什么是“累进式”执法模式?
警方回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交警总队《关于查处行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指引》,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实行“累进式”执法模式:首次违法的,口头警告教育放行;再次违法的,口头警告教育放行,并告知其第三次违法的将被予以罚款处罚;第三次违法的,依据《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确定的罚款幅度处罚;第四次及以上违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上限处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