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铜陵市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刘其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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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7 18:31

刘其鹿 资料图

近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决定,以涉嫌受贿罪逮捕铜陵市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刘其鹿(副厅级),并指定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时认定,犯罪嫌疑人刘其鹿在担任铜陵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铜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铜陵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土地价格优惠、征地拆迁、政策扶持、规划审批、土地出让金缓缴、土地容积率调整、安置房和廉租房回购、土地使用税返还、企业经营发展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犯罪。

此案由安徴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标题:《安徽省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铜陵市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刘其鹿》)

    责任编辑:周琦
    图片编辑:胡梦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