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监局约谈光大证券董事长薛峰:出现风险事件未及时报告

澎湃新闻
2019-03-25 14:38
来源:澎湃新闻

光大证券海外投资失败一事仍在继续发酵,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光大证券现任董事长薛峰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上海证监局官网上一则3月18日发布的《关于对薛峰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三方面问题。

《关于对薛峰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点击看大图)

“一是对子公司管控机制不完善,对子公司管控不力,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二是公司对重大事项未严格执行内部决策流程;三是公司出现风险事件时,未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及我局报告。你作为公司时任总经理,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

根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你于2019年3月25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

此前的3月19日晚间,光大证券公告,预计2018年年度合并净利润约为2.44亿元,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9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03亿元,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96.6%。

净利润大幅减少的原因,是光大证券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其下属子公司光大浸辉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浸鑫基金,在2019年2月25日投资期限到期之后,因投资项目出现风险,未能按原计划实现退出。

尽管在这场投资中,光大资本和光大浸辉直接和间接对浸鑫基金的投资合计仅7175万元,其中,6000万元为光大资本作为劣后级合伙人的出资。

但根据此前签订的《差额补足函》,在两名优先级合伙人不能实现退出时,光大资本须承担相应的差额补足义务。而另外两名优先级合伙人出资本息合计约35亿元。

因此,光大证券计提了大额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造成业绩缩水明显。

3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就此向光大证券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就业绩变更做出四项相关跟进工作。

    责任编辑:刘歆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