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2025-11-07 15:35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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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三天,自发出本公示之日起计算。

如对本公示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联系人:潘法官

原标题:《资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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