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案件如何执行?福建高院院长:实行三优先并探索保险救助

澎湃新闻记者 朱远祥
2019-03-12 16:37
来源:澎湃新闻

3月12日下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记者会现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谈到涉民生案件的执行问题。

“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一直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也是执行攻坚的一个难点。”吴偕林以福建法院为例介绍,法院对对涉及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赔偿等民生案件的执行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三优先”——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

吴偕林介绍,2018年,福建省法院直接受理民生案件3.3万余件,执行到位金额达到12.67亿元,其中涉及到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案件达到3.6亿元,惠及了1.8万余人。

2018年,福建法院系统开始探索建立执行+保险的救助工作机制。“除了传统的执行救助以外,借用保险的力量,来拓宽救助的资金来源。”吴偕林说,三年来福建法院通过司法的执行救助,加上保险救助,一共发放了执行救助款达到8174.75万元,发放给了4911个人。

吴偕林表示,下一步还要继续强化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坚定守护好民生保障的法治防线,坚持兜牢基本的民生底线,让更多的真金白银落入人民群众的口袋,“让人民群众在执行工作当中不断的有满满的获得感和暖暖的幸福感。”

    责任编辑:周喜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