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树华:正在推动《长江保护法》的立法工作

澎湃新闻记者 岳怀让
2019-03-10 16:43
来源:澎湃新闻

3月10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于梅地亚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窦树华等就“人大监督工作”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提问:“窦树华副主任委员介绍了去年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监察工作的情况,这次执法检查规格很高,力度很大。我们想了解一下,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全国人大将开展哪些监督工作?力度是否还会更大?”

窦树华回答:“刚才我说了去年的工作,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继续把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推动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制度有效实施,用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卫青山绿水、蓝天碧海。人大常委会将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还要开展《可再生能源法》的执法检查,还将听取审议2018年环境状况和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我们)和预工委联合还要听取财政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环资委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调研。”

“按照我们的计划,从七个方面采取措施。第一,探索试行第三方评估,增强执法检查的科学性、专业性。环资委已经委托了中国工程院进行《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评估、研究,要求他们提供评估报告,为我们执法检查提供有力的支撑。第二点,倾听民意,集中民智,继续采取《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做法,召开五级人大代表有关专业和基层执法人员的座谈会,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实际,全面、准确、深入地了解法律实施的情况。第三点,继续开展法律基本知识的问卷调查,对检查组所到地方的政府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现场进行问卷调查,以此来推动法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第四个方面,就是实地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对典型问题进行点名报告。第五,召开委托自查省份的常委会领导座谈会,一般有四个组,到八个省区市进行检查,其余的23个省区市委托地方人大常委会进行自查。过去的做法就是上人大常委会,到时候交一个重点报告。为了增强自查的深入,这次要常委会领导亲自组织召开23个自查省的人大常委会的座谈会,听取他们自查情况的报告。上下联动,推动自查省的提质增效。”

“第六,监督工作与立法工作相结合。执法检查和立法结合起来,我们现在正在推动《长江保护法》的立法工作,这次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特别是对长江流域的问题进行集中收集、听取意见,以此推动《长江保护法》的立法进程。”

“第七,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执法检查的过程就是普及法律、宣传法律的过程。我们要组织新闻媒体对执法检查深入报道,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增强贯彻法律的自觉性,引导公众来履行法定的环保义务,从而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把建设美丽中国化成全民的自觉行动。欢迎各媒体积极参与人大环境保护监督工作的报道。”

    责任编辑:蒋晨锐
    校对:徐亦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