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面孔 | 陈勇:杜绝降格处理涉黑恶案,深挖蛰伏之徒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2019-03-10 11:28
来源:澎湃新闻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山东检察机关挺在了司法实践前沿:检察长带头办案、同步审查承办人涉黑问题,确保“扫黑”与“打伞”并步前行。

“不捕477人、不诉31人”、“纠正漏捕漏诉439人”……过去一年间,山东检察机关立下“三个防止”,精准检察执法边界,避免出现放纵打击、疏于监管等现象,进而将扫黑除恶行动纳入法治化轨道。

与此同时,针对有案不立、立而不查、查而不透、降格处理等问题,山东检察再度作出重申:杜绝将涉黑恶案件当作普通刑案降格处理。

2019年是扫黑除恶难度加大的“攻坚之年”。如何清理黑恶积案、问题线索,继续深挖蛰伏之徒?两会期间,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就此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陈勇。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接受澎湃新闻专访。澎湃新闻记者 朱伟辉 图

检察长带头办案,不捕不诉逾500人

澎湃新闻: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要一环,检察机关可谓成效显著,山东检察机关在这一专项行动中成果如何?

陈勇:山东省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在工作中,我们在全省三级检察院层层设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基础上,先后研究制定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103份,全面实行检察长带头办案制度,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提出57条整改措施,并通过检务督查、系统巡视巡查、开展专项督导、机动督导等方式,全力做好问题整改。

过去的一年,我们先后4次派出10个督导组对全省18个市级院及部分基层院进行实地督导;全省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83件3054人。

2018年,山东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73件,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2903人,提起公诉2576人。全省三级检察院对中央批办和上级督办案件,对案件实行动态化管理,科学合理地配置办案力量,确保重大案件办案效果,成功公诉了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济宁闫现攀、临沂王海龙、东营吴学占等涉黑案。

在办案中,我们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对公安机关以涉黑涉恶犯罪提请审查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审查后依法不予认定的分别为534件、225件;不捕477人、不诉31人。强化公检法会商制度,联合挂牌督办15起重大涉黑案件。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接受澎湃新闻专访。澎湃新闻记者 朱伟辉 图

严查“保护伞”,纠正漏捕漏诉439人

澎湃新闻:在查办涉黑涉恶案件同时,检察机关如何杜绝“保护伞”现象?

陈勇:我们把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办案的必须环节,全面建立案件承办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同步审查制度,完善涉黑涉恶案件审查报告形式,部署开展已办案件“回头看”活动,深挖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

专项斗争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共梳理摸排问题线索2227条,移送同级纪委监察委、公安机关处理2216条,已查实176件。同时,我们主动开展自查,严查检察人员是否涉“保护伞”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办案中,我们注重积极发挥检察监督作用,努力实现“三个防止”,即防止放纵打击、影响打击力度;防止疏于监管、导致黑恶势力蔓延;防止怠于补建、滋生新的黑恶势力。

2018年,山东省检察机关共监督立案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7件38人,纠正漏捕漏诉439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4件,提出检察建议453份。

截至2019年2月底,山东省检察机关共排查发现涉黑涉恶职务犯罪及“保护伞”问题线索692条,均在规定时限内移送纪委监察委核查处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保护伞”犯罪案件18件18人,提起公诉17件17人。

“杜绝涉黑恶案件当作寻常刑案降格处理”

澎湃新闻:在具体措施上,山东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加强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的检察监督?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

陈勇: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建立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的集中统一管理、承办人审查移送以及线索快速核查反馈联动制度,部署开展已办案件“回头看”活动,全省检察机关侦监、公诉、执检、民行、控申、未检等部门对2015年以来已办案件进行梳理、分析研判,重点查找是否存在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共计梳理摸排案件329137件,截至2019年2月,共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514件,经审查移送线索2506件,移送率99.68%。

同时,我们会同纪委监察委完善信息沟通、线索快速移送、核查反馈等机制,移送“保护伞”线索354条,已查实34件。

二是注重从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的前科旧案中筛查是否存在有案不立、立而不查、查而不透、降格处理等徇私枉法、失职渎职及“保护伞”问题线索,坚决杜绝涉黑恶案件当作寻常刑事案件降格处理。

三是在案件侦查阶段,检察机关主动提前介入,及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确保案件顺利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对监察委和检察机关都有立案权的案件,积极履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14个罪名的刑事侦查权,稳妥精准立查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重大问题及时通报监察委。

打好大要案“攻坚仗”,深挖蛰伏之徒

澎湃新闻:新一年,山东检察机关将如何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陈勇: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深挖根治、全面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也是黑恶势力躲避锋芒“蛰伏隐身”、扫黑除恶难度加大的“攻坚之年”。

下一步,山东省检察机关将坚定不移地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推向纵深。一是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以网络空间、新兴领域为重点,加大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力度,突破难啃之案、深挖蛰伏之徒,精准打击一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案件,全力打好大案要案“攻坚仗”。

二是以“捕诉一体”办案新机制改革为契机,统筹调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检察官专办涉黑涉恶案件。同时,采取统一调配办案力量、蹲点指导、典型案件指导等措施,帮助案件积压量大的地方依法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办案质量,打好审查起诉“法律仗”。

三是坚持审查涉案人员与审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案财物的审查和监督力度,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全力打好缴财断血“歼灭仗”。

四是继续扎实组织开展已办案件“回头看”活动,强化在办案件的串并审查,及时启动自行侦查、立案侦查权,全链条深挖问题线索。延伸办案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从源头遏制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滋生蔓延。

    责任编辑:卫佳铭
    校对: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