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外商投资法草案,在沪全国政协委员怎么看?

澎湃新闻记者 栾晓娜
2019-03-09 18:00
来源:澎湃新闻

作为我国外商投资领域新的基础性法律,外商投资法草案已于3月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3月9日上午,在沪全国政协委员分组讨论外商投资法草案。委员们在分组讨论中纷纷发言,针对外商投资法草案,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吕红兵委员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 澎湃新闻记者 栾晓娜 摄

“我觉得,它是促进法、管理法、保护法,还是一部充分利用外资支持中国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法律,非常重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吕红兵委员说,这部法律有很多亮点,比如其中的“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实体现了中国的对外开放,“从法律层面进入高水平高质量的对外开放。”

再比如,草案第15条、第16条、第17条体现的公平竞争原则,充分回应了来自各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关切。吕红兵补充说到,“如参与标准制定、参与政府采购、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等相关规定,我觉得都体现了公平竞争原则,这也是前面讲的‘国民待遇’概念的充分体现。”

“外商投资法是一部基本法,后续需要有大量配套的法规政策。”吕红兵同时建议,最终要形成一个法律法规的体系,这样才能真正得以实施。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上海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解冬委员表示,《外商投资法》回应了外国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不仅对外宣誓将我国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同时对我们自身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质量、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也意义重大。

“草案中列明了一些例外原则,如对等原则、投资金融领域、特殊情况下征收征用、安全审查等,这既符合国际惯例,又符合中国国情,是非常正确和必要的。”解冬说。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王美华委员认为,《外商投资法》的出台非常及时和必要,着眼于增强发展的内外联动性,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将有利于我国企业在全面开放新格局中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发展。

王美华同时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希望在对某些条款的表述上更加准确;二是草案里提到关于罚款处罚的具体金额,建议不写在其中,可放到行政处罚的条例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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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对:栾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