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法工委:五年规划立法116件,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益

澎湃新闻记者 朱远祥
2019-03-09 09:08
来源:澎湃新闻

 3月9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记者会,主题是“人大立法工作”,邀请了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刘俊臣、许安标,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程立峰来到会场。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向媒体介绍,过去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和监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其中,立法工作扎实推进,制定了8部新的法律,修改了47件法律,做出有关法律问题决定和重大问题决定9件,我们也大致比较了一下,是历届人大换届以后第一年立法成果最多的一年。

许安标介绍,到目前为止,我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现行有效法律总共271件,我们的法律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抓紧抓好具体工作的同时,对本届立法工作进行了统筹与谋划,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五年立法规划,这个规划提出了116件立法项目。其中需要新制订的是48件,修改的是68件。这里面有两类,一类是在本届任期内要抓紧工作,提请审议,争取完成的是69件,还有一类就是在本届内要尽量争取完成,提请审议的有47件。同时还安排了若干第三类项目,就是立法条件不成熟,应当抓紧进行调研的项目。

“这样一个立法任务的提出,主要是基于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于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高质量上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扣实践需求,突出重点,区分轻重缓急。” 许安标说,当前立法工作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

许安标提到,编制立法规划时进行了深入研究:第一就是要坚持党中央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定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第二,立法要同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第三,立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更多的法制成果惠及人民;第四,坚持价值引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第五,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第六,我们要通过立、改、废、试等多种手段来并举,使我们的法律体系更加具备协调性、系统性、完备性;第七,坚持以《宪法》为依据进行立法,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许安标说,2019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了立法工作会议,栗战书委员长对于贯彻落实五年立法规划,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发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加快立法工作步伐,不断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效益。”

    责任编辑:周喜丰
    校对: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