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志余委员:加强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崩岸治理和应急抢护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秘书处获悉,全国政协委员,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总工程师,九三学社湖北省委会副主委仲志余向大会提交了题为《完善长江防洪体系 全面提升洪水灾害防御能力》的大会发言。
仲志余委员在发言中指出,长江中下游洪水洪峰高、洪水总量大的特点,决定了长江防洪需要采用堤防、蓄滞洪区、防洪水库等综合措施构建防洪体系。经过新中国成立后近70年的水利建设,长江防洪体系初步建立,防洪能力显著提高。但是,长江防洪体系仍然存在短板。2016年长江中下游暴雨洪涝灾害造成5058万人受灾、121人死亡,与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两个国家战略的要求不相适应。
仲志余指出,当前,长江防洪减灾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新形势下流域防洪减灾缺乏新的规划引领。国务院2008年批复的《长江流域防洪规划》主要是解决1998年大洪水暴露出的问题,对一段时期长江流域防洪建设起到了指导作用。近年来,随着三峡等长江上游控制性水库陆续建成,长江中下游防洪形势发生新的深刻变化,且长江经济带发展国家战略的推进对长江防洪安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根据流域防洪减灾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问题、新情况,迫切需要对《长江流域防洪规划》进行修编,为完善流域防洪体系提供指导和依据。
二、长江中下游蓄滞洪区建设和管理滞后。长江中下游洪水峰高量大,而河道行洪能力不足,利用蓄滞洪区分蓄超额洪水,是保障重点地区防洪安全的有效措施。三峡工程建成前,为妥善安排长江中下游超额洪量,长江中游干流沿岸开辟了42处蓄滞洪区,总面积约为1.24万平方千米,有效蓄洪容积为590亿立方米,区内总人口约630万人。受政策影响,长江中部蓄滞洪区发展受到制约,脱贫攻坚任务繁重。当前,随着三峡工程等长江控制性水库建成,防御标准洪水时长江中下游超额洪量减小,蓄滞洪区使用数量减少、运用几率降低。除荆江分洪区及洞庭湖少数蓄滞洪区外,其他蓄滞洪区安全设施建设投入极少,严重滞后。急需调整蓄滞洪区布局,研究蓄滞洪区建设和管理思路,并带动蓄滞洪区人民脱贫致富。
三、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崩岸加剧。随着长江上游来沙减少以及三峡工程等控制性水库群的逐步建成,中下游干流河道水沙条件发生很大变化,下泄泥沙较三峡蓄水前减少60%—90%,河道河床发生大幅冲刷,局部河势变化大,河道崩岸加剧,严重影响河势稳定、防洪工程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迫切需要加大崩岸治理力度。同时,国家没有设立专门的崩岸应急抢护经费渠道,而地方政府难以每年拿出大笔资金进行崩岸应急处置,导致崩岸险情不能及时发现,部分崩岸险情得不到及时抢护,贻误治理时机,影响防洪安全。
四、长江中下游洲滩民垸防洪保安问题突出。洲滩是河道行蓄洪水的重要场所。经初步统计,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内有洲滩民垸406个,总面积约2500平方千米,因历史原因洲上有居民约130万人。目前,大部分洲滩堤防堤身单薄、堤基质量差,遇大洪水极易自然溃决,人民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洲滩民垸基本无通信预警和撤退转移等安全设施,一旦行蓄洪,人员转移困难,损失巨大,洲滩民垸防洪保安任务繁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沿江地区对洲滩资源的开发利用需求越来越迫切,与防洪保安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由于缺乏相关专项规划指导,建设行为不规范,产业布局不合理,遇大洪水时难以按防洪要求行蓄洪水。
为全面提升长江洪水灾害防御能力,仲志余在上述发言中建议:
一、尽快修订《长江流域防洪规划》。深入分析三峡工程等上游控制性水库建成后江湖关系和防洪形势变化,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尤其是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两个国家战略的实施对防洪保安的新要求,系统分析长江防洪减灾存在的短板,对长江流域防洪标准进行再论证,对流域防洪体系进行再布局,制定具有前瞻性的规划。
二、加快推进长江中游蓄滞洪区调整与建设。水利部已组织长江水利委员会编制完成了《长江上中游控制性水库建成后蓄滞洪区布局调整总体方案》。由于蓄滞洪区调整事关重大,该方案还需报请国务院批准。建议加快该方案审查审批进程,并结合区内人民群众脱贫致富要求加强蓄滞洪区建设。加快建设洪湖东分块、钱粮湖、大通湖东、共双茶、杜家台、康山等分洪运用几率较大的蓄滞洪区。
三、加强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崩岸治理和应急抢护。抓紧完成列入三峡后续工作总体规划的重点河段河势和岸坡影响处理建设任务,加快实施列入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的长江下游重点河段河道崩岸治理项目。建立专门的崩岸应急抢护经费渠道,可考虑利用国家财政资金、长江绿色发展基金或三峡工程超过设计多年平均发电量的增发效益按照一定比例提取设立的崩岸应急抢护基金;在此基础上建立监测预警、物资储备和先抢后补的崩岸应急抢护机制,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险情,维护河势稳定。
四、尽快出台《长江中下游洲滩民垸保护与利用管理指导意见》。按照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在满足长江防洪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好行蓄洪与洲滩民垸防洪保安、洲滩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研究制定并尽快出台《长江中下游洲滩民垸保护与利用管理指导意见》,规范人类活动,保障防洪安全,改善居民生存条件,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