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提更大规模减税,代表:将提升企业的创新动力

澎湃新闻记者 马作鹏
2019-03-06 18:20
来源:澎湃新闻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3月5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举措令人振奋。《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继续向推进税率三档并两档、税制简化方向迈进。抓好年初出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落实。”

此外,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还指出:“这次减税,着眼‘放水养鱼’、增强发展后劲并考虑财政可持续,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是完善税制、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改革,是宏观政策支持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的重大抉择。”

全国人大代表、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庆峰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更大规模减税,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并举,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着实振奋人心。”

此外,刘庆峰针对《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减税“大礼包”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刘庆峰认为,目前财税条款在相应的修改过程中应该允许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在税前一次性列支并加计扣除,与此同时,统一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研发费用开支范围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开支范围标准。

他还建议,软件产品增值税的附加税费,应该随增值税一并退还;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财政补贴,由“不征税收入”调整为“免税收入”;将上市公司为子公司员工实施股权激励的成本费用允许税前列支。

除此之外,刘庆峰还建议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时,将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由“解禁日股票市价”调整为“员工实际出售日市价”,并将纳税的时间节点由“解禁日”调整为“实际出售日”。

“进一步减轻高科技企业税负和个人税负,将大大提升企业的创新源动力,使企业立足未来,更加充分进行长期的生产性技术研发投入,这对国家未来高新技术产业长足发展意义巨大。”刘庆峰表示。

    责任编辑:钟煜豪
    校对: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