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彭静:加强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制度建设,保障妇女权益

澎湃新闻记者 邵克 实习生 张宇
2019-03-06 12:47
来源:澎湃新闻

2019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带来了一份有关妇女权益保障的提案。她注意到,我国各地法律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已经起步,但还存在评估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她建议成立中央层面的公共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完善性别平等评估的程序。

彭静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党的十九大报告重审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要求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要贯彻这一精神要求,就亟须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制度的保驾护航。

彭静说,当前法律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没有统一的组织机构,如北京市成立了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四川省、江苏省成立了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咨询委员会;安徽省、浙江省、天津市、湖北省等则通过联席会议和建立专家组等形式进行评估。评估主体不一致难以发挥多部门协同工作的合力,导致性别平等评估工作进展缓慢。

另外,目前国家层面法律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尚未建立,各地实践缺乏充分的制度支撑,在评估框架、指标和方法上没有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评估体系。评估内容上,各地评估对象多为与性别或妇女权益相关的公共政策,政策整体覆盖率较低,各地性别评估委员会或联席会议主要参与法律规章的起草论证阶段,评估范围有限。另一方面,现阶段我国社会公众对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的了解和参与程度不足。

为此,彭静建议,中央层面整合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国妇联等政府部门和妇女组织的力量,成立中央层面的公共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促进公共政策性别平等评估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地方政府层面加强各级人大、政府、政协的性别平等工作机构建设,由地方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实施法规政策性别评估,地方人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妇联通力配合,地方财政部门划拨专款支持,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工作机制。

彭静还建议,制定实施促进妇女发展的国家规划纲要,将性别评估机制确定为制定政策和法律的必经程序,为公共政策进行性别评估提供法律依据。

在性别平等评估程序方面,彭静建议,完善“确定评估对象—开展论证调研—设计评估指标—实施性别评估—后期跟踪落实”的评估流程,将性别平等评估纳入公共政策全过程。首先针对尚未出台的法规政策,由评估委员会研究确定可能涉及两性利益的目标法规政策,针对已经出台的法规政策,可以从与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亟须纠偏的入手,逐步扩大评估范围。在政策制定期间,建议就政策中可能对两性产生的影响进行充分调研,吸纳两性意见;在已有政策的运行过程中,对政策能否兼顾两性的需求和利益进行实施效果评估。

彭静还建议,加大性别平等评估的社会宣传,提升决策者性别敏感度,提升公众参与性别平等评估的积极性,建立以基层群众为主体的自下而上的监督反馈机制。

    责任编辑:李寿康
    校对:施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