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谈正当防卫:未成年人正受侵害,任何人都有权介入保护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实习生 高瑜键
2019-02-20 13:10
来源:澎湃新闻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张志杰接受媒体采访。记者程丁 摄

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后,第一检察厅成为四个刑事检察部门中管辖罪名、案件数量双高机构。

2月19日,最高检推出“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张志杰就第一检察厅的相关情况及下一步工作部署作介绍。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在谈及有关正当防卫问题时,张志杰表示,正当防卫既可以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是为了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正在遭受侵害的,任何人都有权介入保护,成年人更有责任予以救助”。

管辖罪名最多,六大办案组专业办案

去年12月,最高检整合原来侦查监督厅、公诉厅、公诉二厅和刑事申诉检察厅的部分职能,在原9个部门人员的基础上正式组建第一检察厅。

根据职责分工,第一检察厅主要负责三个方面的刑事案件办理及对下指导工作:一是除故意杀人以外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犯罪;二是除抢劫以外的侵犯财产类犯罪;三是除毒品以外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

“第一检察厅负责除第二、三、四检察厅负责管辖的重大犯罪、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之外的所有罪名,是四个刑事检察部门中管辖罪名最多的。”张志杰介绍,从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总量上看,第一检察厅办理的案件数量也是最多的,“占到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一半以上”。

基于此,第一检察厅成立了六个专业化办案组,分别为侵权类、侵财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有组织犯罪类、网络类和环境卫生类犯罪等,将全体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全部分配到办案组,进行专业化办案。

张志杰表示,最高检将按照一类刑事检察业务由一个机构、一个办案组、一个主办检察官办到底的办案机制,充分发挥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工作面广、量大、案件类型多的特点,通过自上而下对应、系统设立的办案组织,在实践中做好不同罪名批捕起诉的规律性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要求。

张志杰还透露,最高检还将全面科学把握逮捕条件,完善逮捕必要性审查机制,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建立有重大影响案件审查逮捕听证制度,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工作机制;适时修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研究制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听证审查实施办法》;建立完善人民检察院退回补侦和自行补侦制度;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不起诉工作。

督办60余起涉黑案,纠正侦查活动近1500件

2018年,最高检加大了挂牌督办力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方面均取得突破。

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万余件7万余人,提起公诉1万余件6万余人,其中,批捕涉黑犯罪3000余件1万余人,提起公诉1000余件1万余人。

张志杰介绍,去年,最高检对60余起重大涉黑案件挂牌督办,各省级检察院也挂牌督办了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

数据显示,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万余件7万余人,提起公诉1万余件6万余人,对黑恶势力犯罪共监督立案近800件1600余人,监督撤案60余件70余人,追加逮捕5000余人,追加起诉3000余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近1500件,监督纠正非法证据近60件。

同时,最高检也单独或与公安部、环保部等职能部门联合挂牌督办50件重大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会同环保部、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了山西跨境倾倒工业废液案;会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联合挂牌督办10起破坏森林、野生动物资源案。

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最高检会同生态环境部、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45起长江流域系列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截至2018年12月,法院已判决14件,检察机关已经提起公诉15件、正在审查起诉12件。

此外,最高检还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两批共62件重大有影响的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北京“4•13”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等加强指导督办。

张志杰指出,各地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门要在具体办案中探索经验办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不断完善,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同时,各级检察机关可以结合自身办案实际需要和地方案件类型特点,有重点、有侧重地加强某类型案件的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

未成年人正遭受侵害的,任何人都有权介入保护

值得关注的是,有关正当防卫的问题被再度提及。张志杰表示,当未成年人正在遭受侵害的,任何人都有权介入保护,成年人更有责任予以救助。

澎湃新闻注意到,最高检于近期曾印发了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分别是陈某正当防卫案、朱凤山故意伤害(防卫过当)案、于海明正当防卫案和侯雨秋正当防卫案。

“这4个案例均是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案件,专门阐释正当防卫的界限和把握标准,进一步明确对正当防卫权的保护,积极解决正当防卫适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张志杰表示,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把握好正当防卫的“度”很有必要。

根据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同时还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张志杰举例说,陈某正当防卫案针对的是一般防卫的问题,主要明确在被人殴打、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的情况下,防卫行为虽然造成了重大损害的客观后果,但是防卫措施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既可以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是为了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张志杰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条第二款也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对于未成年人正在遭受侵害的,任何人都有权介入保护,成年人更有责任予以救助。

    责任编辑:王鑫